最高800萬!全國17省區市綠色建築補貼彙總

最近,北京市印發了《北京市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綠色生態示範區項目市級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20〕4號)

,新增裝配式建築獎勵政策,提高綠色建築獎勵標準,支持綠建發展。


辦法中規定,對滿足專項標準並取得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築運行標識的項目分別給予5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獎勵資金,綠色建築單個項目最高獎勵不超過800萬元(原獎勵標準為二星級項目22.5元/㎡,三星級建築40元/㎡)。


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可於每年5月底前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辦事大廳的“北京市綠色建築獎勵資金申報系統”進行網絡申報。


除了北京之外,全國多地也都出臺了綠建補貼標準,伏妹今天整理出來供大家參考。工商企業主及有關建設單位抓緊收藏!


一、天津:《天津市綠色建築試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


實施綠色建築建設標準的工程將有資格獲得建築節能專項基金補助。該資金分兩次撥付,申報單位簽署任務合同書,第一次撥付3萬元。待項目驗收合格後,第二次撥付2萬元。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上海:《上海市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示範項目專項扶持辦法》


1.符合綠色建築示範的項目,二星級綠色建築運行標識項目每平方米補貼50元,三星級綠色建築運行標識項目每平方米補貼100元


2.裝配整體式建築示範項目AA等級60元/平方米,AAA等級100元/平方米;


3.既有居住建築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50元,公共建築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20%及以上和下降15%~20%的每平方米受益面積補貼分別為25元和15元;


4.可再生能源與建築一體化項目每平方米受益面積採用太陽能光熱的補貼45元,採用淺層地熱能的補貼55元;


5.符合超低能耗建築示範的項目,補貼為300元/平方米。


三、重慶:《重慶市綠色建築項目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市城鄉建委、市財政局對獲得金級、鉑金級綠色建築標識的項目按項目建築面積分別給予25元/㎡和40元/㎡的補助資金,不超過400萬元,並根據技術進步、成本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其中,對僅獲得我市金級、鉑金級綠色建築竣工標識的項目分別給予10元/㎡和15元/㎡的補助資金,不超過160萬元。


四、吉林:《吉林省建築節能獎補資金管理辦法》


1.三星級25元/㎡,二星級15元/㎡,一星級綠色建築設計標識的項目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獎補。


2.利用土壤源熱泵和深層、淺層地下水源熱泵技術供熱製冷項目,按照建築面積獎補60元/平方米;利用汙水源及工業廢水等低溫熱能熱泵技術供熱製冷項目,按照建築面積獎補30元/平方米;與建築一體化太陽能供應生活熱水(陽臺壁掛式)項目獎補標準,在每年的項目申報指南中另行規定。


五、遼寧:《遼寧省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


對獲得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築項目和具備一定條件的綠色生態城區,按相關規定申請中央財政獎勵。


六、河北:《河北省建築節能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補助標準為:二星級每平方米設計類5元、運行類10元;單個項目補助分別不超過30萬元、50萬元;三星級每平方米設計類10元、運行類15元,單個項目補助分別不超過50萬元、70萬元。 


七、山東:《山東省省級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一星級15元/平方米、二星級30元/平方米、三星級50元/平方米,單一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獲得二星、三星級設計標識的,先撥付50%,獲得運行標識再撥付50%;已獲得運行標識、此前未獲得過獎勵資金的,一次性撥付獎勵資金。


八、河南:《河南省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


對使用新型牆體材料,並獲得綠色建築星級評價三星、二星、一星的建築,按政策規定及時返還已徵收的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並給予一定的容積率返還優惠。


九、山西:《關於印發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綠色建築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


1. 綠色工業建築項目,獲得國標二星級運行標識的,按照建築面積給予100元/平方米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獲得國標三星級運行標識的,按照建築面積給予150元/平方米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綠色民用建築項目,獲得省標三星級運行標識的,按照建築面積給予100元/平方米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獲評為近零能耗的建築,按其地上建築面積給予200元/平方米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十、陝西:《關於加快推進我省綠色建築工作的通知》


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的補貼

為10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20元/平方米。


十一、江蘇:《關於推進全省綠色建築發展的通知》


1.一星15元/平方米,對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確定的綠色建築二星、三星獎勵項目,按一定比例給予配套獎勵;


2.運行標識項目,在設計標識獎勵標準基礎上增加10元/平方米


十二、浙江:


1.《浙江省深化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促進綠色建築發展實施意見》


對獲得國家綠色建築二星(含2A住宅性能認定)和三星(含3A住宅性能認定)標識的新型建築工業化項目,按照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財建〔2012〕167號)規定給予財政獎勵。


2.《浙江省綠色建築條例》


1) 鼓勵和支持企業、高等院校、研發機構研究開發綠色建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開發綠色建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


2)利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的,建設單位可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申請項目資金補助;


3)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築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以上浮百分之二十,具體比例由設區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確定。


十三、湖北:《關於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1.將以獎勵容積率的方式,鼓勵房地產業轉型;


2.全省將支持企業建設“四節一環保”綠色建築,對開發建設一星、二星、三星級綠色建築,分別按綠色建築總面的0.5%、1%、1.5%,給予容積率獎勵;


3.鼓勵發展現代住宅產業,出臺裝配式建築技術標準,建立住宅產業化基地,對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開發建設的項目,由各市、縣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出臺政策,給予容積率獎勵。政策還鼓勵開發建設、購買全裝修普通商品房,免徵全裝修部分對應產生的契稅。


十四、湖南:《湖南省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


1.對取得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的項目,各地可在徵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安排一部分獎勵開發商或消費者;


2.對其中符合相關條件的項目優先納入省重點工程項目;


3.對其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另給予容積率獎勵;


4.對採用地源熱泵系統的項目,在水資源費徵收時給予政策優惠。


十五、雲南:《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實施細則的通知》


對認定的綠色供應鏈、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和工業產品生態(綠色)設計示範企業給予5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六、新疆(烏魯木齊):《全面推進綠色建築發展實施方案》


1.一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築,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市級財政資金獎勵,二星級20元/平方米,三星級40元/平方米。


2.經專家審定,對建築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達到或優於國家標準的被動式建築、超低能耗建築、清潔能源應用建築(太陽能強制範圍及天然氣應用除外)示範項目,給予10元/平方米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十七、寧夏:《寧夏回族自治區綠色建築示範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1.一星級15元/平方米,其中,一星級設計標識獎勵3元/平方米、運行標識12元/平方米;二星級30元/平方米,其中,二星級設計標識獎勵5元/平方米、運行標識25元/平方米;三星級50元/平方米,其中,三星級設計標識獎勵10元/平方米、運行標識40元/平方米,單一項目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通過自治區驗收評估的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按照1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單一項目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國家和自治區認定的裝配式建築產業化示範基地一次性獎補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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