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變“獨享”,男子為“小聰明”付出代價!

為了方便出行

一時想擁有輛自己的專用車?

22歲的小夥子李某

竟然打起了共享汽車的主意!

“共享”變“獨享”,男子為“小聰明”付出代價!

結果還沒捂熱

就被民警找到了

事件回顧

4月19日11時許,吳中公安分局越溪派出所接到某共享汽車工作人員報警,稱一輛共享汽車疑似被盜,無法找到汽車。

“共享”變“獨享”,男子為“小聰明”付出代價!

經瞭解,4月18日晚上20時左右根據汽車定位顯示,客戶已經把共享汽車停放在越溪某廣場停車場,而21時許,報警人準備對共享汽車進行檢查、消毒時,發現汽車並不在還車點。由於當晚雨下的很大,加上視線也不好,報警人向公司彙報後,決定第二天再進行檢查、消毒。結果第二天在附近找了一圈也沒找到,汽車的定位一直顯示在這附近但處於離線狀態,根據用車記錄聯繫上最後一名使用者,對方稱自己已經將車停在了停車場併成功歸還,此後沒有使用過,隨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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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警人提供的信息,民警調取了沿路監控,發現當天21時02分,嫌疑人駕車從停車場南面出口開出,在街道周邊繞了幾圈後,開往了蘇州方向,凌晨又開往了旺山附近。

“共享”變“獨享”,男子為“小聰明”付出代價!

▲21時02分,嫌疑人從富力廣場停車場南面出口開車至吳中大道方向


“共享”變“獨享”,男子為“小聰明”付出代價!

▲21時18分,嫌疑人開車經過文溪路溪翔南路


“共享”變“獨享”,男子為“小聰明”付出代價!

▲19日01時13分,嫌疑人沿旺山村路往生態路方向去

確定嫌疑人後,民警立即趕往李某租住處並將其抓獲,成功追回了該輛共享汽車。

經查,嫌疑人李某原本是該公司員工,最近在辦離職手續,當晚應朋友們邀請要去市裡玩,在經過富利廣場停車場時看到共享汽車,想著一行人沒個車也不方便,打算用自己原來的賬號及密碼使用車輛,結果已經失效,不能進入車內。於是便把車門撬開,之後又快速拆除了共享汽車上的定位設備,採用搭線方法發動共享汽車前往市區,最終停靠在旺山附近。李某原以為自己做得滴水不漏,沒想到最終還是被警方抓獲。

目前,李某以涉嫌偷開機動車已被我局依法行政處罰並罰款500元。


警方提示


廣大市民群眾在使用共享電動汽車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出行、安全行駛,共同維護共享汽車的安全。在使用過程中有故意破壞、毀損、盜竊共享電動汽車行為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文章來源:吳中公安微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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