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頭車”被查不願繳罰款,蚌埠運管申請強制執行顯威懾力!

近日,市運管處申請強制執行的一臺“黑頭車”當事人,被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罰款3萬元整。該車為八座小型客車,以每人5元的價格喊客拉客共6人,目的地為懷遠,在蚌埠義烏國際商貿城附近被執法人員查獲。


  從事非法營運的“黑車”車主被查處後,不願意繳納罰款,索性對車輛一“棄”了之,運管部門即使扣押了車輛,也不能對其進行強制處罰。針對類似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行為,市運管處通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產生了一定威懾力,如今車主及駕駛員主動來繳納罰款的比例大大提升。
  日前,因未能提供從業資格證,一名出租車駕駛員主動來到市運管處,繳納了1萬元罰款。從“不情不願”到“主動繳款”,強制執行的“威力”可見一斑。
  近五年來,市運管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30起案件當事人,依法申請龍子湖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依法追究違法當事人的行政法律責任。據統計,已累計執行10人次,執法罰款金額共計30萬元。
  “申請強制執行以來,主動前來履行處罰決定的車主及駕駛員明顯增多,以去年為例,共辦理相關案件600餘起,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不超過10起,處罰效果明顯好轉。”市運管處政策法規科科長王維周介紹,通過開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工作,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提高了對違法當事人的震懾和懲戒,維護了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尊嚴,較好地保障了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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