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快報:一次酒駕駕駛證記37分

4月21日,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葛寨中隊查處一起酒後駕駛未懸掛號牌機動車及與準駕車型不符的交通違法行為。

邢臺快報:一次酒駕駕駛證記37分

邢臺快報:一次酒駕駕駛證記37分

21日16時20分,大葛寨中隊執勤民警在大王線對一輛未懸掛號牌的二輪摩托車例行檢查時,駕駛員孫某不能出示有效證件,並且民警在與之交談過程中聞到孫某身上有酒味。隨後,民警對孫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發現孫某血液酒精濃度為75.1mg/100ml,屬酒後駕駛。

邢臺快報:一次酒駕駕駛證記37分

經查,孫某持有C1準駕車型駕駛證,並沒有二輪摩托車的準駕資格。孫某因酒後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未懸掛號牌機動車,且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多項交通違法行為,被罰款1750元,駕駛證記37分並暫扣機動車。

(來源:邢臺交警 河青新聞網編輯侯明怡|平臺主編張永忠丨監製耿碩)

原文地址: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131189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