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3002 證券簡稱:宏昌電子 公告編號:2020-022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宏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於2020年4月10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的通知,於2020年4月21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投票表決的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會議應出席監事三名,實際出席監事三名。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

監事會對2019年年度報告出具書面確認意見:

認為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客觀、公允地反映了2019年年度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保證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責任。在報告編制和審議過程中,沒有發現參與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對外報出。

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議案表權情況:本議案有效表權票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三、審議通過了《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四、審議通過了《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五、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

審議通過董事會擬定2019年度公司利潤分配預案:以公司最新總股本614,411,7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0.63元(含稅)(預計利潤分配金額人民幣38,707,937.10元,佔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人民幣76,190,211.76元的50.80%)。

若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完畢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化,則以利潤分配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實際股本為基數,每股現金股利發放金額不變,依實際情況調整利潤分配總金額。

我們認為該利潤分配預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其決策程序合法、合規,有利於公司可持續發展,維護股東的長遠利益。同意該分配預案,並同意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審議通過了《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均不產生重大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七、審議通過了《關於提名第五屆監事會非職工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選舉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四屆監事會的現有監事在第五屆監事會產生前,將繼續履行監事職責,直至第五屆監事會產生之日起,方自動卸任。

第五屆監事會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計算,任期三年。

提名龔冠華、吳最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非職工監事候選人(候選監事簡歷後附)。議案表決情況如下:

1、龔冠華:有效表權票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吳 最:有效表權票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宏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4月23日

附:候選監事簡歷

龔冠華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國臺灣籍,臺灣大學農業化學專業碩士畢業,及紐約州立大學布法羅分校企業管理碩士畢業,2011年至今擔任宏仁企業集團投資/行政經理。

吳最女士,1966年12月出生,中國臺灣籍,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企管專業畢業,2000年至今擔任宏仁企業集團總裁室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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