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摘要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2947 證券簡稱:恆銘達 公告編號:2020-037

蘇州恆銘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親自出席了審議本次年報的董事會會議

非標準審計意見提示

□ 適用 √ 不適用

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 適用 □ 不適用

是否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經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普通股利潤分配預案為:以121,512,010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6元(含稅),送紅股0股(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董事會決議通過的本報告期優先股利潤分配預案

□ 適用 √ 不適用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2、報告期主要業務或產品簡介

(一)公司主營業務及產品

公司是一家專業為消費電子產品提供高附加值精密功能性器件的科技企業,憑藉長期積累的技術研發優勢、豐富的生產經驗、創新的生產工藝、高精密與高品質的產品及快速響應能力,能夠參與終端品牌客戶產品的研發環節,為客戶提供消費電子功能性器件、消費電子防護產品等產品的設計研發、材料選型、產品試製和測試、批量生產、及時配送、後續跟蹤服務等一體化綜合解決方案。產品已廣泛應用於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智能穿戴設備等消費電子產品及其組件。

公司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通過不斷改進生產設備,優化精密模具設計,創新工藝流程,公司實現了原材料複合、模切、轉貼、排廢等多種工藝流程的一體化作業,有效提高了設備的生產效率、原材料的利用率及產品良率,降低了生產成本,提高了產品品質與市場競爭力。

公司擁有大量優質的客戶資源,直接客戶主要為消費電子產品終端品牌商上游產業鏈的製造服務商、組件生產商,產品最終應用於多家知名消費電子產品終端品牌商。

報告期內,公司的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

(二)公司的主要經營模式

1. 生產模式

公司產品均採用“以銷定產”的生產模式,即根據銷售訂單安排生產。公司在綜合考慮訂單交貨期、需求數量及運輸週期等因素的基礎上,結合生產能力、原材料備貨情況合理制定生產計劃。公司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具體組織協調生產過程中各種資源,及時處理訂單在執行過程中的相關問題,對質量、產量、成本、良率等方面實施管控,保證生產計劃能夠順利完成。

2. 採購模式

公司與主要供應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能夠保證原材料的及時供應。公司對採購流程進行嚴格管控,制定了完善的採購管理制度。根據公司制定的採購管理制度,採購部同時選擇多家合格供應商進行詢價、比價、議價,綜合其產品品質、交貨配合度等因素確定供應商。採購部按照銷售訂單、生產計劃安排採購,與供應商簽訂合同或發出訂單。原材料到達公司後,由品保部對原材料進行檢驗,對驗收合格的原材料辦理入庫,對於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進行更換或退貨。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應商名冊》,經過完整、嚴格審核確定合格供應商名單,對供應商每年進行一次稽核評估,確保原材料的品質及供應商的售後服務能力。

3. 銷售模式

公司產品均採取直銷的銷售模式。公司與長期合作的客戶簽訂產品銷售的框架協議,約定供貨方式、結算方式、質量保證等條款;客戶根據需求在實際採購時向公司發出訂單,約定產品規格、數量、價格、交期等信息,供需雙方根據框架協議及訂單約定組織生產、發貨、結算、回款。

3、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1)近三年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單位:元

(2)分季度主要會計數據

上述財務指標或其加總數是否與公司已披露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相關財務指標存在重大差異

□ 是 √ 否

4、股本及股東情況

(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

(3)以方框圖形式披露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

5、公司債券情況

公司是否存在公開發行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報告批准報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額兌付的公司債券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經營情況簡介

2019年,我國消費電子產業銳意推陳出新,國民製造在眾多領域取得了引領世界的長足發展。在行業整體向好的背景下,公司以完整堅韌的工業體系為依託,以內生增長為策略,以精益管理為抓手,在波詭雲譎的國際局勢中牢牢把握主營業務的成長機遇,持續構建面向未來挑戰的競爭力。公司於報告期內實現營業總收入58,492.10萬元,同比增長16.83%;實現營業利潤18,910.95萬元,同比增長32.98%;實現利潤總額19,289.94萬元,同比增長33.33%;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6,582.18萬元,同比增長31.60%,具體經營情況如下:

(一) 強化主營業務競爭力,銳意提升市場份額

1.在產品研發方面,包括5G通信、新型顯示、人工智能在內的技術發展趨勢對公司所生產的消費電子功能性器件提出了產量及功能上的新要求,為適應消費電子產品小型化、集成化和高密度的結構升級,公司對自身散熱、屏蔽、防護等類型產品持續進行創新,保證在不同工業設計及功能導向下智能終端設備各元件之間的穩定協同,以滿足用戶體驗升級需求,提升公司現有產線的價值量。

2.在產品應用方面,公司以消費電子行業為堅實據點,通過研發與銷售互相促進的業務模式,積極開拓不同類型客戶,不斷擴大下游應用場景,積極延展銷售渠道,落實新的成長動能。

3.在生產運營方面,公司針對年度重點項目組織生產鏈上各個部門進行有機協作,充分剖析項目目標、嚴格制定項目程序,進一步強化了以具體項目為標準的自動化生產靈活性,提升數字化作業水平,並通過自主開發硬件功能、編寫相應軟件程序,使得生產過程中的人、財、物以及用於生產配套的資產材料得到更加高質高效的統籌、規劃及分配,持續提升生產運營的組織性及配合度。

(二)加速投資進程,優化產業佈局

1.在加大總部生產規模效益方面,公司於所在地崑山地區投資購買土地,用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規劃中的電子材料與器件升級及產業化項目,通過建設生產車間以及配套設施,充分利用新廠區與原廠區的集群優勢,為主營業務的內生式增長儲備產能空間,進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綜合競爭實力。

2.在延展分支機構方面,公司以地緣因素為階段性策略導向,踐行了一系列優化產業佈局的舉措。公司於中國香港設立了恆世城(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通過在國際重點貿易區域設立子公司,為進一步促進公司與國際市場的交流合作、長足拓展海外業務增加了硬件準備;公司於深圳設立惠州恆銘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此深入華南行業腹地,強化產業鏈協作溝通,實現業務據點與研發基地的聯動配合。

(三)精益公司治理,升級管理體系

1.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通過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保持高頻、深度的溝通,結合公司發展的階段性需求,持續制定或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並根據相關制度實現責權明晰、程序規範的精益化管理,持續健全公司治理結構,使得公司管理層達成有效制衡、協同提高決策質量,大力杜絕了通過制度漏洞侵佔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各個職能部門通過嚴謹的彙報及追責制度,使得生產、人力、財務、銷售及採購在年度工作中各盡其責,嚴謹履職,端正作風,不違規、不越界,保證了環保、稅務、工商、安全生產、土地等行政監管方面的完全合規,確保了公司經營的穩健與專注。

2、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是否存在重大變化

□ 是 √ 否

3、佔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利潤10%以上的產品情況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別關注的經營季節性或週期性特徵

□ 是 √ 否

5、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總額或者構成較前一報告期發生重大變化的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6、面臨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7、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

(1)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根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 、《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2019年度財務報表,此項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修訂後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以下統稱新金融工具準則)。根據相關新舊準則銜接規定,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首次執行日執行新準則與原準則的差異追溯調整本報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綜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準則改變了金融資產的分類和計量方式,確定了三個計量類別:攤餘成本;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公司考慮自身業務模式,以及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特徵進行上述分類。權益類投資需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但非交易性權益類投資在初始確認時可選擇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處置時的利得或損失不能迴轉到損益,但股利收入計入當期損益),且該選擇不可撤銷。

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金融資產減值計量由“已發生損失模型”改為“預期信用損失模型”,適用於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租賃應收款。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執行經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自2019年6月17日起執行經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該項會計政策變更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2)報告期內發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況。

(3)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合併報表範圍發生變化的情況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於2019年4月1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對外投資暨在香港設立子公司的議案》,公司於2019年9月完成了投資設立了恆世城(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相關手續。公司在編制2019年財務報告時,將恆世城(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納入了合併報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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