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法院成立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

為貫徹省高院工作部署,進一步完善行政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近日,大安法院結合大安市行政糾紛現狀和特點,成立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

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主要化解行政訴訟案件和非訴執行案件,由大安法院聘請具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的調解員,對行政訴訟案件和非訴執行案件進行調解,遇到重點複雜的行政爭議案件,則由行政審判庭派員協助化解,必要時也可由院領導邀請行政機關負責人共同化解。

大安法院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的成立,有效控制了部分行政案件進入訴訟和執行程序,對促進行政案件源頭治理和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有重要意義,為構建和諧官民關係、節約行政和司法資源、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進建設法治社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王星植 通訊員 肖瑤 劉雲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