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
大家聽過不少
關於養老保險的“謠傳”吧
什麼個人參保不算工齡
養老保險斷繳就會清零
繳滿15年就不用再繳了
……
你信了幾個?
很負責地告訴你
全是假的!
謠傳一:
個人參保不算“工齡”?NO!!
其實大家所說的工齡,是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也就是說,無論你是在單位參保的,還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個人參保,都會計算繳費年限,都算“工齡”。
謠傳二:
養老保險如果斷繳,繳納記錄和個人賬戶就會被清零?NO!!
小明白請到市人社局企業養老保險經辦科負責人,來為大家做解答。
首先,我們需要來了解這兩個名詞: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記錄項目——個人基本信息、繳費信息、養老金支付信息、個人賬戶儲存額信息、轉移接續信息、終止註銷信息等。
劃重點!
養老保險賬戶一經建立,終身不變!
無論你身在何方,無論你是否中斷繳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都會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清零”說法不存在。
因為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所以即使參保人因更換工作或更換居住城市而中斷繳費,也不會清空之前的繳費記錄和繳費年限。
謠傳三:
養老保險繳滿15年就不用再繳了?NO!!
普法時間到~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十五年只是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如繳納未滿十五年,到法定退休年齡,也不能領取養老金。
在繳費基數一樣的情況下,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高。
如果已繳滿十五年,是否繼續繳納,要看自己的情況:
- 情況一: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可自願選擇是否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 情況二:是單位在職職工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也就是說,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即使在退休前已繳滿十五年,在職職工還需繼續繳納,直至退休。
謠傳四:
領取養老金沒多久死亡後,繳納的養老金還沒領完,白交了?NO!!
職工死亡後養老保險是可以退保的,死亡職工的個人賬戶餘額加利息,可由繼承人或者受益人繼承。
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未領取完,也要由繼承人或受益人繼承;按個體繳納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後死亡,繳納的養老金未領取完,差額也會退給繼承人,通俗地講,
繳納不存在風險。好啦
小明白解疑到此
這些年你還聽過啥養老保險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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