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4月16日至20日,彌勒市自然資源局聯合虹溪鎮人民政府

依法強制拆除虹溪鎮招北村委會附近8900餘平方米無主違法建築。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對違建別墅、觀光塔、簡易活動板房、鋼筋製作場地進行強制拆除

記者在現場看到,挖機有序作業,對虹溪鎮招北村委會石洞村小組、大慄樹小組、康園村304省道附近無主違法建築(觀光塔、簡易活動板房、鋼筋製作場地)進行強制拆除。


對簡易活動板房依法強制拆除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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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鋼筋製作場地依法強制拆除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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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觀光塔依法強制拆除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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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建住房依法強制拆除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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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石洞村東園區大門依法強制拆除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復墾土地8941.06平方米

據瞭解,本次強制拆除違法建築共出動人員100餘人次、清運車輛50餘輛次、挖機20個臺班,共計拆除建築物8941.06平方米,清運建築垃圾約900餘方,復墾土地8941.06平方米。


  • 簡易活動板房

拆除前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拆除後復墾土地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 鋼筋製作場地

拆除前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拆除後復墾土地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 觀光塔

拆除前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拆除後復墾土地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 違建住房

拆除前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拆除後復墾土地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 石洞村東園區大門

拆除前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拆除後復墾土地 ↓↓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彌勒市自2018年以來,相繼開展了大棚房整治、歷史違法用地整治、2016-2018土地衛星圖片監測違法圖斑整治,全市共計拆除違法違規建築685483.4平方米。


強制拆除!彌勒8900餘平方米違法建築被拆除!

【彌勒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朱林】:此次拆除行動,也是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戰略,切實保護耕地的一項具體行動。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打擊查處力度,切實保護耕地,嚴格做到“違必懲,違必拆”。


相關法律鏈接


  • 破壞農用地追究刑事責任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汙染。

  • 違法轉讓土地追究刑事責任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定,以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四)非法獲利五十萬元以上的

(五)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並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如曾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第三十七條: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第四十四條: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准;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

第七十七條: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雲南省違法建築處置規定》第二十四條 :無法確定違法建築所有人、管理人的,違法建築處置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發佈公告,督促違法建築的所有人、管理人接受處理,公告期限不得少於15日。公告期滿仍無法確定的,由違法建築處置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強制拆除或者沒收。


來源:彌勒廣播電視臺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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