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注意啦,深圳新交規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全體注意啦,深圳新交規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11月1日起,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以下簡稱《處罰條例》)開始正式實施。

本次修訂並不是簡單的對一些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進行調整,而是強調寬嚴相濟的原則,在立法層面體現人性化。如:目前深圳許多道路實際限速較低,特別是高速路的上下行匝道、快速路的隧道及一些支路,往往限速只有每小時三四十公里。《處罰條例》借鑑發達國家的做法,將部分道路的規定時速認定為建議時速,在不超過60公里時速的情況下超速不予處罰。不過,駕駛重中型載貨汽車、掛車、大中型載客汽車、危險化學物品運輸車等車輛,以及經過學校、幼兒園、住宅小區等行人活動集中的區域,超過限速仍應進行處罰。14週歲以下兒童違反交規,家長要接受教育或參加社會服務,以管代罰,督促家長履行教管責任,從根本上減少兒童交通違法、教育兒童遵守交規。

全體注意啦,深圳新交規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看看罰款500元以上的都有啥

  1. 違規使用遠光燈,原來罰款300元,今後罰款500元。
  2. 不按規定變道,罰款500元
  3. 轉彎車輛不禮讓行人,罰款500元。
  4. 電動自行車衝紅燈逆行,罰款300元;飲酒後騎電動車,罰款500-2000元
全體注意啦,深圳新交規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全體注意啦,深圳新交規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深圳交警提醒您: 行車不規範, 親人兩行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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