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寶法院:千里奔赴保全百萬貨款“放水養魚”共解企業難題

“真沒想到法官能遠赴千里之外為我要回貨款,真的太感謝了!”10日9日,丹東某硅業公司代表來到元寶法院,緊緊握著執行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2020年6月起,丹東某硅業公司先後多次為內蒙古某工業硅生產企業供貨,總貨款達600餘萬元,雙方約定貨到付款,因內蒙古該生產企業經濟狀況較為緊張,只付部分貨款,直到2020年9月,尚欠貨款400餘萬元。故到法院申請訴前保全。

丹東和內蒙古相隔一千多公里,距離遠,執行難度大,主管執行副院長鄒德斌、執行局長劉福一多次組織召開執行局局務會,研究方案,部署措施。責成執行一庭法官齊國鋒辦理,立案後第二天齊法官帶領2名法警即趕往內蒙古興安盟的一個鄉下農村,當日晚9點才到達目的地。在認真考察企業經營狀況後,齊法官第一時間查詢其銀行存款,並調取了該企業6個月的銀行流水。經查,該企業在銀行存款有110多萬元,同時,發現其資金往來頻繁,具備履行條件,於是立即決定將其銀行賬號凍結。

經進一步瞭解,雖然內蒙古該企業經營狀況良好,但資金週轉相對緊張,每天耗電價值近10萬元,考慮到長期凍結該企業賬戶將導致不能正常運轉,疫情期間企業壓力很大,如果直接採取強制手段會使該企業雪上加霜。執行齊法官反覆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釋法說理,內蒙古該生產企業同意當即給付80萬元,剩餘資產用於生產經營,丹東硅業公司對此做法也表示非常理解。

與此同時,為保護申請人丹東某硅業公司的合法權益,齊法官查封了內蒙該企業的產品工業硅(每天查封10噸工業硅,每天的產量為15噸左右),並允許其變賣但需保留價款給申請人。內蒙古該企業也表示正在多方籌款,力爭在10月15日前將涉案款項全部結清。

近年來,元寶法院堅持把服務保障企業發展作為落實好“六穩”“六保”工作的落腳點,對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在徵得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採取以物抵債、分期履行等“放水養魚”執行方式,實現民營企業的勝訴權益的同時積極盤活企業資產,努力營造穩定、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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