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級的人居概念就是可以真正自由選擇的權利

如今,那些冷漠的寫字樓支配著城市的地平線,它們呆板的外觀無聲的嘲弄著你為了來到這裡所經歷的萬水千山。我們期待那些能夠助我意識到此刻正在此地而非彼地的路標、屋頂、窗戶和整幢建築。

文化、地理都會提供一個廣闊的範圍以供建築選擇與之產生回應的可能的主題。因此,爭論的焦點就並非在於一個建築的風格應該就是什麼?而在於它能夠表現為什麼?一個建築的特性是創造出來的,而不是被動的由其他因素來決定。

頂級的人居概念就是可以真正自由選擇的權利

就像建築師擁有選擇創作的特權,可自由的選擇建築中那些他樂於相信的側面予以表現出來,這建築中能夠表現出來的居住理念則由我們來演繹。

一種能稱得上有所傳承的家居生活理念應該是一種能夠體現其所處時代與地域的某些最珍貴的價值觀以及最高的精神寄託的居所——一套可視作一種可行之理想體現的居所。

一套餐具、一套茶杯、一套家居風格這些都能夠向我們講述一種最適合在其內部或圍繞其周圍展開的特定生活方式。他們告訴我們某些它們鼓勵其所有者具有並堅持下去的特定情緒。在為我們提供安居之處時,它還促使我們成為特別的某種人,他們講述的是某些特定種類的幸福。

頂級的人居概念就是可以真正自由選擇的權利

英國的皇家文學院成員阿蘭·波德頓說:“‘美’在很大程序上主導著我們情緒的變化。我們在稱讚一把椅子或者一幢房子“美”時,我們其實是在說我們喜歡這把椅子或這幢房子向我們暗示出來的那種生活方式。它具有一種吸引我們的‘性情’,假如它搖身一變的話,正是個我們喜歡的人。”

“居住精神”這個立意的提出,正是基於我們受到居住空間裡的每一個物件暗示的情緒促成的那種對於特定生活方式的吸引,意味著我們邂逅了一種能夠體現我們理想中優質生活的物質表現。

頂級的人居概念就是可以真正自由選擇的權利

由最表層,生活方式代表了一種產品的使用和消費方式,到中層,反映了一個人的價值體系,到了最穩定和持久的一層——人們的價值體系和個性特徵。

我們將引領每一位居住者走進建築空間,邂逅一幢理想的、有品味的、具有代表性的令人傾慕的具有云築格調的居所,它能揣摩情人間的囈語、能夠體味到情緒的變幻,能夠寄放心之魂靈。

一所房子不僅是個物質的而且是個精神上的庇護所。,是一個身份的衛護士、每一個房間都見證了房子所能帶來的獨一無二的幸福,體現建築離城市中心最近的一個居住品質所在地。

我們不能在相互矛盾的不同風格捍衛其中的一種生活品味,但我們可以在不同的生活方式中共存,無意中就應合了“頂級的人居生活典範”這個理念,塑造出頂級的概念就是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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