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提請三審

《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提請三審

今年4月,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對《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以下簡稱《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了審議,根據審議的修改意見,市人大法制委深入武鳴區、橫縣開展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瞭解城區、縣城停車場建設管理情況。針對條例中的焦點問題,分別召開專家論證會、部門協調會予以研究。並對《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修改完善,形成《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10月27日下午,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進行分組審議。

《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就老舊小區停車難、小區停車位管理、道路停車位免費和電子計時收費等焦點問題進行了完善,對小區如何緩解停車難作出了規定。


《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提請三審


《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提請三審


《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提請三審

小區居民停車有其位

居住小區停車管理問題,《民法典》及《廣西物業管理條例》均作了原則性規定,《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依此制定了具體細化的條款。

針對居住小區內停車位只售不租的問題,《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規定:“建設單位不出售或者未出售的停車位、車庫,應當優先出租給本居住小區的業主,租金按照發展改革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業主要求承租停車位、車庫的,建設單位不得只售不租”。

居住小區內車輛停放秩序問題也同樣得到關注,《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規定物業管理規約可以對車輛停車管理進行約定,明確車輛違規停放的處理等措施;同時還明確違規停放車輛的,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可以請求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並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

中心城區、老舊小區停車場規劃建設短板日益突出、停車供需矛盾更加凸顯。根據相關文件的要求,《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增加了“規劃改造老舊居住區,在不違反規劃且徵得居民等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利用小區及周邊存量土地建設停車場”的內容。旨在解決老舊小區改造時停車場配建規劃、建設、管理方面受制於土地供應緊張的問題。


《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提請三審


《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提請三審

停車收費管理更精細

停車收費管理不僅僅解決停車供需矛盾、保障道路暢通,城市道路作為公共資源,也應讓市民享受到公共資源共享的紅利。

市人大法制委在審議過程中瞭解到,當前我市實行節假日免費停車兩小時的政策,基本都是按照全天免費施行的,且重慶、合肥、貴陽杭州等城市也已經在實施或者試行。因此《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規定:“國家、自治區法定節假日期間,道路停車位實行免費停放。具體實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並公佈”。
通過電子支付方式實現一鍵繳費,可以有效解決人工收費標準不一、管理混亂弊端,提高城市交通治理的效率。但同時也存在電子計時收費技術不成熟、車主有意逃費和監管不力等問題,《條例草案三次審議稿》除了明確逃費行為納入個人徵信外,還增加規定“採用電子收費方式的,道路停車位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公示電子收費設施的使用說明以及投訴舉報電話”,同時規定存在“管理人員不佩戴統一標識和工作牌證的”和“拒絕提供稅務部門統一監製的紙質或者電子收費票據的”等情形下,可拒付停車費用,以加強對電子收費的監管。



針對停車逃費的問題,市人大法制委建議參照信用卡逾期銀行催收流程,規定“機動車道路停車位車輛停放者不按照規定交納道路停車位使用費,經經營者二次催收後逾期兩個月仍不交納的”,將停車逃費的行為納入信用管理系統,增加可操作性。


《南寧市停車場管理條例(草案)》提請三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