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隨地吐痰最高罰款500元!

近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對《山西省禁止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的意見建議。這意味著我省將立法規範公共場所隨地吐痰行為。

《規定(草案)》所稱公共場所是指哪些地方?

1、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青(少)年活動中心、體育場(館)、影劇院等文體活動場所;

2、各類醫療衛生、教育教學工作場所;

3、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

4、景區(點)、商場(店)、超市、農貿市場、酒店(賓館)等經營場所;

5、歌舞廳、咖啡廳、酒吧、網吧等休閒娛樂場所;

6、機場、車站、碼頭、道路等;

7、廣場、公園和居民小區、零散住宅群、城中村的公共活動場所;

8、公共汽車、地鐵、電梯轎廂等公共密閉空間;

9、其他公共活動場所。

在以上場所違反吐痰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清除痰漬;拒不清除的,依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在室外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在室內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汽車、地鐵、電梯轎廂等公共密閉空間內隨地吐痰的,處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據山西人大網、山西雲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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