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硅膠女友”是不是賣淫嫖娼?這個確實有點意思

原創 劉晶 律師 公眾號: 劉律聊法

網上看了個比較“神”的新聞,目前在魔都上海出現了這麼一批比較神秘的小店。之所以神秘就在於魔都冒出了一批“成人體驗館”,這些小店打著“保健按摩”的旗號為消費者提供了有償的性體驗!


“共享硅膠女友”是不是賣淫嫖娼?這個確實有點意思


更神奇的是這些小店提供的有償性體驗不是真人,而是逼真的仿真硅膠娃娃。這個所謂的共享經濟是利用高度仿真的硅膠娃娃向客戶提供性服務,將原本私密的情趣用品變為"共享女友"。當然了,這一切都不是免費的,店家是要根據使用時間和娃娃的仿真度來定價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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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聞報道稱,這些店家會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風格款式的娃娃,甚至還能根據客戶的口味量身定製,價格從每小時兩百到四五百不等。而且這些店家生意十分的火爆,有些顯示已經在半年內網絡銷售次數接近兩百,還有的在記者聯繫預訂時被告知已經滿房需要排隊。甚至在一些APP應用下面還有各種使用後的好評留言,感覺頗為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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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硅膠女友”真的是宅男的福音,還是遊走在賣淫嫖娼周圍,不斷作死試探的試水者?與“共享硅膠女友”發生有償性關係違法嗎?算是嫖娼嗎?你別說,你這一問還真把我問住了。這個與硅膠娃娃發生性關係到底算什麼事,還真是有點遊走在灰色地帶,鑽著相關管理規則空子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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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享硅膠女友”的經營者利用客戶與硅膠娃娃發生性關係掙錢肯定是違法了。利用“共享硅膠女友”掙錢與社會道德風尚有悖,是違背基本倫理道德的,是違反社會基本公序良俗的,評價必是負面。比如即將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可見雖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與“共享硅膠女友”發生性關係合法與否,但是公序良俗大架子你跑不了。店鋪這麼經營一定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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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與“共享硅膠女友”發生有償性服務,是賣淫嫖娼嗎?


賣淫,是指為獲取物質報酬(金錢、禮物等),以交換的方式有代價地或有接受代價之約地與不固定的對象發生的性行為。簡單理解為收費的性行為。

嫖娼,是指以金錢、財物為媒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於金錢交易上的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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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看到,雖然我們普遍認為賣淫嫖娼肯定是和真人之間發生的,但是也沒有說死必須就是一定是真人才行,這個與“共享硅膠女友”發生有償性服務確實沒有明文規定,是有些爭議的。所以我認為,現在雨後春筍般的冒出來一些所謂提供硅膠娃娃性行為的“成人體驗館”正是鑽了這麼一個空子。這類“成人體驗館”事實上是以體驗硅膠玩具為名,從行為結果而言卻是變相的“賣淫”,因為體驗來體驗去最後都體驗成了有償性關係了,有悖社會道德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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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這個新聞突然想起來以前看的一部腦洞很大的美劇《西部世界》。這個美劇故事設定在未來世界,在一個龐大的高科技成人主題樂園中,有著擬真人的機器“接待員”能讓遊客享盡情慾、暴力等慾望的放縱。這個被稱為“西部世界”的未來主題公園,只要你花錢,它就提供給遊客殺戮與性慾的滿足。在這個主題樂園裡你可以幹你現實世界想幹卻幹不了的事,隨便殺“機器人”,滿足暴虐和慾望,這真是很有腦洞的一個片子。我們現在只是硅膠娃娃,將來會不會出現高仿真有著人類感情般的“機器人”供人玩樂和消遣呢?這恐怕將來真是個問題,涉及到太多的倫理問題和社會問題了,今後必然會是一個顛覆性的哲學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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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還回到硅膠娃娃性行為的“成人體驗館”這個新聞,雖然目前在於硅膠娃娃發生有償性關係上還有些爭議,還是有點灰色地帶的味道,但是各位宅男小夥伴們,你不要高興的太早了。

因為這個“共享硅膠女友”價值不菲,你平時很難買得起,用得起的,你要去玩肯定是和大家一起用。你想想,你用、他用、大家用,本來是個私密的東西結果真的成了共享了。這個娃娃的衛生條件堪憂啊,萬一你感染了梅毒、性病、尖銳溼疣啥的,那你就慘了。

你治病的錢和遭的罪可比玩娃娃還刺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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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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