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完成省本级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划转工作

大江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王樊报道:11月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积极落实财政部等中央部委有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省本级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划转工作,有效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增进民生福祉。截至目前,省本级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划转工作已全面完成,共划转省本级国有企业9家,划转国家资本51.07亿元,对应享有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8.44亿元。

据省财政厅负责同志介绍,我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仍有一定的缺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加以解决。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国务院出台《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财政部等多个中央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该负责同志向记者表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增强社保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中央的统一部署要求,江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江西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精神;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多个通知,对组织实施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根据方案,我省划转对象为企业集团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划转企业集团国有股权;企业集团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紧推进改革,改制后按要求划转企业集团国有股权;同时,探索划转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业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集团国有股权的10%。方案明确,江西省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由省财政厅为承接主体,统一委托省财政厅所属省资产集团实行专户管理和运营。

此次系江西首次实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旨在通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划转的国有资本需集中持有,独立运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划转完成后,有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代际公平,避免将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通过增加税收、提高在职人员养老金缴费率等方式转移给下一代。同时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市县国有股权多元化持有,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发展成果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据悉,为加快股权划转工作,省财政厅倒排工期,细化划转工作节点并确定完成时限。将划转工作分为确定划转企业清单、取得划转批复文件、准备股权变更材料、办理股权变更等几个阶段,在先确定完成划转时间的基础上,倒排各节点完成时间。提前筹划,在上一节点时就提前准备好下一节点的材料初稿。在划转企业清单阶段,草拟了划转批复请示文件;在下发划转批复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求意见,确定了办理股权变更所需材料清单及模板。同时,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有关划转企业及其主管单位,掌握情况,把准政策,稳妥推进。在划转企业清单批复后,仅用2个月时间就基本完成全省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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