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詐騙團伙套現! 五被告人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在紅塔區法院開庭受審

3月5日上午,一起為他人轉移非法財物以獲得報酬的案件在紅塔區法院公開審理。

幫助詐騙團伙套現! 五被告人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在紅塔區法院開庭受審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間,被告人田某某、任某某、王某受人指使,從網上大量購買他人銀行卡用於接收來路不明的款項共計26萬餘元,取出並轉存至指定賬戶,從中獲取報酬。

被告人李某某、凌某某在二人經營的某漁具店內,與一陌生人約定幫忙接收銀行轉賬資金並取款,收取約定比例的手續費。後二被告人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間,通過凌某某銀行卡賬戶接收上游詐騙賬戶轉入資金38萬餘元,並將全部款項取出,後被查獲。

幫助詐騙團伙套現! 五被告人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在紅塔區法院開庭受審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田某某、任某某、王某、李某某、凌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幫助他人予以轉移,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件將擇日宣判。

小編提醒:在面對高額報酬誘惑時,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輕易、盲目的相信陌生人給出的理由,更不能貪圖高額回報,以身試法,否則終將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供稿:錢瑾 編輯: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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