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面支付也能造假!紅塔區法院審理一起偽造付款憑證詐騙案

2月26日上午,一起利用手機支付寶進行詐騙的案件在紅塔區法院公開審理。

面對面支付也能造假!紅塔區法院審理一起偽造付款憑證詐騙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4月,被告人常某夥同他人,通過製作假的支付寶付款憑證,在江川區實施詐騙,先後騙走價值超過1.5萬元的某珠寶行兩枚黃金戒指以及某手機店兩部手機。得手之後,常某開始在紅塔區範圍內通過製作假的支付寶付款憑證,以購買汽車、手機、電腦以及轉賬套現等方式先後騙取8名受害人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1.6萬元。公訴機關認為,常某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通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被告人常某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的犯罪事實、犯罪證據均無異議。

11時許,在充分聽取被告人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

面對面支付也能造假!紅塔區法院審理一起偽造付款憑證詐騙案

近年來,移動終端支付走進我們的生活,手機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手段在為廣大群眾帶來便捷高效體驗的同時,各種網絡電信詐騙、利用高科技手段詐騙也層出不窮。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常某便抓住被害人麻痺大意的心理,通過特殊軟件,偽造支付寶轉賬成功的截圖,編造轉賬金額兩小時內即可到賬的謊言,如法炮製,先後實施了多起詐騙,給被害人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在此,區法院提醒廣大群眾,移動智能支付一定要謹慎,不論採取微信、支付寶還是網銀轉賬,都需要金額到賬才能確認收款,進行交易,避免上當受騙。

(供稿:龍榜華 編輯: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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