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時哪幾個環節不能省?在什麼情況下需要被強制隔離戒毒?

毒品滲透加劇、毒品犯罪高發、手段更加詭秘……作為當今世界最嚴重的公害之一,毒品的蔓延越來越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根據國家禁毒辦近期發佈的《2018年中國毒品形勢報告》,截至2018年底,全國現有吸毒人員240.4萬名(不含戒斷三年未發現復吸人數、死亡人數和離境人數),同比下降5.8%。這也是中國現有吸毒人數首次出現下降。從年齡結構看,在現有吸毒人員中,35歲以上114.5萬名,佔47.6%;18歲到35歲125萬名,佔52%;18歲以下1萬名,佔0.4%。

在戒毒醫療界和社會學界,眾多的專家學者對於戒毒都秉持相同的觀點:完整的戒毒流程包括三個環節:生理脫毒、心理脫癮、迴歸社會,缺一不可,接受專業的戒毒方式戒毒,能夠科學的戒除毒癮,減少留下後遺症的可能。戒斷毒癮絕不僅僅只是藥物的治療,心理上的康復更加重要。

吸毒者的心癮有哪些表現?

在長期的戒毒臨床經歷中,戒毒醫生們發現,吸毒者的心癮通常由如下表現:1、吸食毒品逐步成為生活的重心與中心,對毒品有一種近乎瘋狂的渴求感。2、正常人的一般性生活習慣被改變。如:生活規律的改變等。3、行為能力的退化和減低。如:動作遲緩、喪失勞動能力等。4、社會交往與社會生存的縮小或減弱。如:無法與人交流、不能參加工作等。5、人格的改變。如:易說謊、性格偏執、強烈的敵對心、逆反行為等。6、自我控制能力、調節能力、心理平衡能力的異常改變。

在這幾個情況下是需要被強制隔離戒毒

1、吸毒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2、被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公安機關對吸毒成癮人員決定予以強制隔離戒毒的,應當製作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在執行強制隔離戒毒前送達被決定人,並在送達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和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決定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查清其身份後通知。

被決定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對被決定予以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 

3、強制隔離戒毒期限。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於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強制戒毒如何實施

1、嚴禁吸食、注射毒品,堅決依法查處吸毒違法人員。《強制戒毒辦法》明確規定強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機關主管。各級公安機關要經常開展面向廣大群眾的禁吸戒毒法制宣傳教育,讓群眾充分認識吸毒的危害,教育群眾特別是教育最易受毒品侵襲的青少年遠離毒品,提高群眾抵禦毒品侵害的能力。對吸毒人員一定要及時發現,依法處理;對吸毒人員交代和揭發的零售分銷毒品及容留、引誘、強迫、欺騙他人吸毒案件的線索要一查到底,依法取締地下毒品零售市場、吸毒窩點,摧毀毒品分銷網絡。基層派出所要切實掌握轄區內吸毒人員的底數,列入重點人口管理。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要按照《強制戒毒辦法》規定的期限進行強制戒毒,對不宜收入強制戒毒所的要在常住戶口地或暫住地派出所的監督、管理下限期戒毒;強制戒毒後又吸食、注射毒品的,要依法送勞動教養。

2、加快強制戒毒所的建設,提高戒毒效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戒毒工作的實際需要,制訂建立強制戒毒所的統一規劃,報政府批准後實施。需要建立強制戒毒所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要及時向政府報告有關情況和建所計劃,解決必須的財力、物力、人力,儘快開展強制戒毒工作。強制戒毒所應當逐步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醫護人員和必要的醫療設備、文體活動器材,不斷提高戒毒效果。強制戒毒所應創造條件開展一些生產勞動項目,組織經脫癮治療身體已經康復的戒毒人員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矯正吸毒人員好逸惡勞的不良行為,向戒毒人員傳授勞動技能,為他們重返社會後解決就業問題、重新做人創造一定條件。

3、切實落實戒毒脫癮出所後的幫教措施,降低復吸率。戒毒人員戒毒期滿,已戒除毒癮的,在解除強制戒毒時,簽發解除強制戒毒證明書的公安機關應當與強制戒毒所、戒毒人員本人及家屬、戒毒人員所在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暫住地派出所簽訂幫教合同書,落實幫教措施,鞏固戒毒效果。各級公安機關要隨時掌握本地區強制戒毒和勞教戒毒出所人員的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努力降低復吸率。

戒毒時哪幾個環節不能省?在什麼情況下需要被強制隔離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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