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咋查處?哈爾濱擬立法!你的意見很重要

龍頭新聞訊 20日,記者從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司法局獲悉,為有效預防和制止違法建設行為,規範違法建設查處工作,哈爾濱市擬立法,制定《哈爾濱市違法建設防控和查處規定》。並將《哈爾濱市違法建設防控和查處規定》“徵求意見稿”在網上公佈,廣泛徵集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意見。

政府牽頭統一協調 多部門聯動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本市規劃區內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考核,統籌重大、疑難、複雜違法建設的集中和跨區域查處工作;區、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違法建設防控和查處工作,以及違法建設強制拆除的決定和組織、協調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和考核機制。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依法對非法佔用土地進行違法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建設項目實施規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審查規劃設計方案,嚴格建設工程放線核驗和竣工規劃核實;對尚未處罰結案的違法建設,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照《哈爾濱市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實施違法建設的防控巡查和行政處罰;負責執行本級政府決定,依法實施違法建設的查封和拆除。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依法對建築活動進行監管,對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對參與違法建設的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依法予以查處;對違法建築出租的,不予辦理備案登記;指導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本規定履行管理職責。不動產登記機構對經查處機關依法認定附有違法建設的不動產,不予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在違法狀態消除前不予出具有關證明。

市場監管部門對無法提供住所地(經營場所)屬於合法建設證明的,不予核發相關證照。財政部門負責制定防控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經費標準。公安機關對防控和查處違法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妨礙履行公務的行為進行依法查處。民政部門對因拆除違法建設導致生活困難的家庭,依法予以救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

《哈爾濱市違法建設防控和查處規定》“徵求意見稿”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法建設進行投訴和舉報,查處機關應當建立健全違法建設舉報獎勵制度,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和網站,及時調查處理舉報情況,將處理結果反饋舉報人,併為舉報人保密。

對已經建成的違法建(構)築物,查處機關應當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當事人拒不停止違法建設,或者逾期不改正、不拆除違法建設的,查處機關應書面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經催告,仍未停止或者拆除違法建設的,查處機關可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查封施工現場、實施強制拆除。

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可以登錄下方網址詳閱《哈爾濱市違法建設防控和查處規定》徵求意見稿,並通過網站或者書信的方式將意見和建議反饋哈爾濱市司法局,請在電子郵件主題和信封上註明“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21日。

網址:http://www.harbin.gov.cn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香坊大街160號哈爾濱市司法局立法處

郵編:15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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