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爲朋友在信用社擔保了一筆貸款期限爲2年,朋友一直沒有還銀行錢可銀行並沒有起訴他,那這次擔保是不是也失效了?爲什麼?

qzuser258495048


既然邀請,回覆一下:借款期限2年,擔保期限一般為2年。借款到期未還,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也就是說借款合同簽訂起5年內法律訴訟有效。信用社簽訂是最高額保證合同,非一般保證合同。最高額保證合同就是擔保人人(保證人)同借款人同樣承擔全額本息還款義務。且逾期利息為50%,罰息100%,3年內訴訟時效期間按5萬元本金,本息合計約還款10萬元。並非過訴訟時效,而是你掉進了一個可怕、煩惱、輸掉老婆的法律黑洞裡。我一般不發言,與你有緣,就叼叼兩句。善哉,阿彌陀佛保佑你。


火刺刺


2013年辦的貸款,貸款期限2年,那就是2015年到期的,根據去年十月出臺的民法總則,訴訟時效為3年,而計算訴訟時效就從你朋友最後一次還款或者最後一次催收通知書的時間算起。而在這幾年,如果你朋友很早就逾期了,銀行不可能不通知你的,除非就是聯繫不到你。那如果真是聯繫不到你,放心,銀行會在訴訟時效到期之前起訴你們的,如果找不到你,那就通過公告。總之,既然擔保了,那麼肯定是要負責的


煙雨174062996


一般金融機構擔保貸款的擔保都是連帶責任擔保,如果擔保期限沒有約定,那麼擔保期限是主債務期滿後的六個月,該期間是除斥期間,不變期間,如果在這六個月內債權人即信用社沒有向你主張償還貸款,則你的擔保責任免除,如果在這六個月內向你主張過權利,則你的擔保責任沒有免除,但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時效期間是三年,在這三年內信用社沒有繼續向你主張權利,則超過訴訟時效,你可以在訴訟中以超過時效為抗辯。


老丁8105


貸款不還不起訴是不可能的,有可能是起訴了你根本不知道,可能是因為地址和手機號碼變動,所以法院傳票沒有到你朋友手裡,之前曾見過類似情況。如果銀行沒有在訴訟時效內起訴借款人的話,這筆貸款就沒有賠償了。據瞭解,如果沒有正當原因而沒有在規定原因訴訟,這筆貸款的責任人受到的處罰是很重的。


靜心93329


我在2001年給人忽悠這擔保貸款了5萬,那年剛19歲!第二年那人就跑了,失蹤了!這麼多年銀行也沒有催收過我擔保人,真怕那天人家起訴我,讓連本帶息一次性還清,那就完了那可是累計到幾十萬了吧!這麼久了,是不是過了起訴期限了


人才181683435


聯代責任擔保有效期為債務履行之日起兩年,也就是貸款到期之日起未履行還款義務已達兩年之久,而且期間你也未到行裡簽過催收通知書,那擔保責任免除。


大富大貴589


關鍵2點1、銀行到期有沒催,或當中你朋友有沒還利息,這決定訴訟期限。2、逾期銀行有沒通知你,這是你法院抗辯的理由。


光頭看天下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這個首先要先確定貸款以及還款的日期,然後才能判斷擔保期限是否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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