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修辭常識的目的是為語言實踐服務。首先能在語言中辨識各修辭方法,繼而理解其適用效果;同時要會用這些修辭方法,提高運用語言的能力。修辭方法又稱修辭格。作文常見的修辭方法有:比喻、擬人、誇張、排比、借代、對偶、反覆、設問、反問。除此之外還有:對比、借代、引用、雙關、反語、針、呼告、通感、互文、等。學習修辭,不要死摳名詞術語,要結合具體的語境,體會修辭的表達效果,並能學會運用修辭手法造句。
作文常見的修辭方法,其中高考規定為8種:比喻、比擬、借代、誇張、對偶、排比、設問、反問。
1.比喻:比喻的結構一般由本體、喻體和比喻詞構成。比喻的本體和喻體必須是不同的事物,但相互之間有相似點。運用比喻可以化平淡為生動,化深奧為淺顯,化抽象為具體。
2.比擬:包括擬人和擬物兩類。擬人是把物當人來描寫,賦予物以人的情感、意志、動作等;擬物是把人當物來描寫,或把此物當彼物來描寫。運用比擬,可使人或物色彩鮮明,描寫生動,蘊含豐富。
3.借代:用借體代本體。它不直接說出所要表述的人或物,而用上其相關的事物來代替,可用部分代整體,以特徵代本體,以專名代泛稱等,如《藥》中以“花白鬍子”代人物,便是以特徵代本體。比喻要求本體與喻體有相似點,借代要求借體與本體有相同處。借代可使表達具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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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誇張:包括對事物作合情合理的誇大或縮小。魯迅《藥》中寫道:“……眼光正像兩把刀,刺得老栓縮小了一半。”後一句使用了“縮小”的誇張。誇張要合情合理,其作用是烘托氣氛,增強聯想,給人啟示,增強表達效果。
5.對偶:俗稱“對對子”,詩歌中叫“對仗”。對偶有寬對、嚴對之別。一般來說,上下兩句應字數相等、詞性相對、結構相同、意義相關;可以是短語,也可以是句子。有正對、反對、流水對等類型。用對偶,句子整齊,表意凝練,抒情酣暢。
6.排比:由三個或三個以上結構相同或相似、內容相關、語氣一致的短語或句子構成。其作用在加強語氣、強調內容、加重感情。
7.設問:無疑而問,在自問自答中引人注意,啟人思考。
8.反問:也是無疑而問,但答案就在問句中,即用肯定的形式表示否定的意思,用否定的形式表示肯定的意思。有強化語氣、強化情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