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或家屬對確診的手段和治療方法,有不同意見,怎麼辦?

最近有位患友給我留言,說自己被確診為癌症,但是自己和家人對醫生給出的治療方法不太認同,應該怎麼和醫生溝通,怎麼辦?

因為這種情況很多患友都有過,所以今天我們就說一下病人或者家屬對確診手段和治療有不同意見的話,要如何調整。

病人或家屬對確診的手段和治療方法,有不同意見,怎麼辦?

目前確診腫瘤的手段主要為細胞學或病理學檢查。

細胞學檢查省時、快捷、創傷小,對於表淺腫物、乳房腫物、胸腹腔腫物,可直接用細針或在B超引導下穿刺。而病理檢查的優勢在於所取標本可靠、量多,除了供光鏡、電鏡觀察外,尚可行免疫組化等特殊檢測。

病人或家屬對確診的手段和治療方法,有不同意見,怎麼辦?

具體用哪種手段,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例如,確診惡性淋巴瘤必須依靠病理,而細胞學不能分型及判斷預後。另外,醫生還要通過X光片、CT、磁共振、B超、骨掃描、血液檢查等手段全面瞭解每個病人的疾病和身體狀況,進行分期診斷,以便決定治療方案。

上述種種情況,當病人和家屬有不同意見時,應與醫生協商,不能自作主張,否則會延誤病情及診斷,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因為在腫瘤的診治過程中,確診是最關鍵的環節。

病人或家屬對確診的手段和治療方法,有不同意見,怎麼辦?

目前治療腫瘤的方法包括手術、放療、化療、生物治療等。一般規律是能手術切除的儘量手術治療,術後再根據病變範圍、病理類型確定是否採用放、化療或者生物治療。

但有些情況下,某些病種不適合手術,如病變已非常廣泛,失去手術的機會;或者患有惡性淋巴瘤、小細胞肺癌、多發性骨髓瘤等,應首選化放療,而並非手術;有些與免疫相關的腫瘤如腎癌、惡性黑色素瘤等術後則首選生物治療。

由此可見腫瘤治療沒有固定的模式,需根據病種、病期、病理和病人機體狀況等多方面考慮。因此當病人或家屬對治療有不同意見時,應與主管醫生交換看法,聽聽醫生的解釋,最終選出一個最佳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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