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高速公路典型交通違法案例曝光:貨車雨天超速釀事故,駕駛員未系安全帶甩出身亡

3月1日6時53分許,王某駕駛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行至泉南高速A道185公里300米路段時,因雨天路滑操作失誤,先後撞上高速右側、中央水泥防護牆,隨後車頭髮生翻覆,王某在事故中死亡,另一名乘員受傷。

經民警調查,該路段限速80km/h,而王某的駕駛速度在93km/h至97km/h之間,同時,王某未系安全帶,事故發生時被甩出駕駛室,當場死亡。三明高速交警支隊三大隊民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王某超速駕駛機動車偏離正常道路軌跡後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先後碰撞中央水泥防護牆及道路右側水泥防護牆,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其未系安全帶的行為加重事故後果,王某負本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明高速交警提示: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駛發生碰撞,極易導致車毀人亡。安全帶之所以叫“生命帶”,是因為它起著約束移位和化解緩衝作用,一旦發生事故,能夠有效避免駕乘人員向前衝撞、甩出車外,從而減輕受傷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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