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251事件的個人看法

1.我同情和支持當事員工的遭遇與維權行為!因為我們大眾大多數都是跟他一樣的打工者,也就是相對弱勢群體,所以我們都希望自己不會像他一樣被不公對待!因此我更希望此次事件能推動法制的進步完善。優化個人維權通道與成本,辦案流程透明公開公正,更多的站在保護弱勢群體的角度!

2.我支持華為的回應。法治社會就應該用法律解決,不能被輿情左右,更不能被某些敵國收買的走狗利用!鑑於中國法制的現實和社會大眾的不信任,建議當事人可以到其他地方法院起訴,避免當地法院的主觀影響。

3.那些假裝好心建議華為道歉的和直接抹黑華為關人的,都是些不懷好意的或者跟著瞎起鬨的傻子或者細作!華為既然舉報,必然有它認為可以舉報的證據事實,那麼它就不可能自己認錯,不然就是做自己認為錯誤的事,這邏輯通嗎?至於為啥會被拘留251天,這就涉及到華為提供的證據,以及當事辦案人員的處理措施是否得當;基於法院已經國家賠償,說明辦案過程存在不合法不合規的地方,此時,當事人認為收到不合法待遇以及賠償還不滿意,應該可以繼續起訴當事司法機關,以及誣告人!

4.我更希望輿情的焦點在於推動法律與法制的完善,合規,合法,嚴肅,公平!聚焦於華為道歉不道歉有啥用?此類事件不是個例更不是華為特權,問題的根本在於法制環節,只有法制進步了,讓合法維權行為得以伸張,讓作惡的小人或者企業沒有土壤或者得到嚴厲的處罰,才能從根本上杜絕此類冤屈,也絕了你我他的後顧之憂!因為我們絕大多人所處的企業公司還不如華為合法合規的處理勞務糾紛,也經常會遇到類似不公待遇,但我們的冤屈壓根沒人關注,只因我們所處的不是華為,但處於相同的法制環境,只有推動法制環境的改善,才能改變你我他的處境!希望司法機關能徹查此事,找出並糾正此次事件執法的不合法不合規環節,嚴懲此事件中作假違法的任何個人或者企業,換真相事實於大眾,還法制公平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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