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伴着着孩子们细细的鼾声,我在床上辗转难眠,偷偷爬起,开了夜灯,在昏黄的灯下,翻了一翻床头的书。恰巧看到了鲁迅的《故乡》。
如今有了孩子,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故乡也越来越叫人怀念。买东西,过节,聊天,吃饭….时时记起。
尤其每近年关,保不准总要跟同事朋友感慨一下家乡过年的趣味。什么氛围浓,年味足,好吃的多,三十夜里围着火炉守岁多有趣等等,根本都列举不完。说实在年年都在盼望回乡过年,极少如愿。今年终于有幸拖家带口回来了。
鲁迅说:
这不是我20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难得回来一回,必须保持好心情。然,当天冷,娃哭的时候,我便感到故乡的不是来,冷且不提,打个电话还得找个好地方,娃生病,也没医院,娃要吃的菜,也没地买,娃要洗澡,也没地儿洗,到处都是泥…我也开始抱怨了,这还是我记忆的故乡吗?是我幼年乃至少年时期的乐土吗?
中国人的尊严除了自己本身外,大抵便是自己的故乡。故乡就像自己的爹妈,不管走多远,故乡在心里总是时时被挂怀,时时不能忘的地方。如果摊上被别人数落,少不了一阵面红耳赤的争辩,激起一片愤然来。所以情商高的人聊天一定会绕开故乡这个话题,不绕也得提好的来说,这足以说明故乡在中国人心中的地位。
天冷了,起了霜,我心里更担心起孩子来,深怕给冻坏了,可是最近小家伙却全然不顾的同狗跑来跑去,我怕狗身上的细菌会惹给孩子,又没处洗澡,生病又没有大医院,一个成人的顾虑就这样破坏了故乡的风情。故乡便不再神圣不可侵犯。
然而看着孩子无忧无虑的玩耍,才发现,我的孩子又如当年的我全然被这种新奇又没有拘束的自由给带偏了,也许未来,他的心里也有一个伊甸园。
故乡啊故乡,其实你是我们人生中至纯至净的遇见,是我们人生最难忘的地方,是你陪伴了我们的童年,丰富了我们幼年的情感,装饰了我们儿时的美梦,指引了未来我们更好的遇见,本该感谢你!然而我这个被你养大的孩子却开始嫌弃你。
万幸,我的孩子又很爱你。你知道光头强为什么不孤单了!?他说。
我问,为什么?
因为农村太有趣了!随便到处跑,也不会有楼下楼上的干涉,又没车来车往,还能见到鸟,像喜鹊,画眉,乌鸦,锦鸡,麻雀…天天在眼皮底下跳,感觉像生活在森林里一样!偶尔还能在麦地里发现兔子的踪迹,总能看到松鼠在树上跳来跳去,真是好玩极了!
孩子的快乐就是这样的简单。
抛开时代背景,其实我们都是理想主义者,故乡不过是我们美化后的伊甸园,一个美化后的天地又怎能同现实做比对呢?故乡还是原来的故乡,只是我们都变了!
鲁迅对故乡的矛盾是对一个时代的思考,对人性的慨叹。说的是故乡,实则不是在讲人吗?我们热爱故乡,不也是因为那里有我们最熟悉的亲人,当走一走回来,看到家乡人的热情,理解,心情一定甜如吃蜜!
鲁迅的小说里大多部分人物原型都是来自自己的故乡。是幼年的一双睿智的眼睛,洞察的一切。他的故事里,常常写到自己受到故乡人的揶揄,嘲笑,和不理解,也不时提到人的冷漠,无知和麻木。
《故乡》中杨二嫂的刻薄势利爱贪小便宜给人留下来很深的映象,之所以会有如此这样的感受,不外乎这样的人我们时常遇到。假设我们自己遇到这样的人,心情一定会受到影响,故乡人的劣迹势必归结到故乡的头上,对故乡的留念便会少了一分。
发小是我们人生中最初的友谊,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只是这部分会因为我们的成长环境和轨迹的变化而被封存,虽然他是指引游子归家的灯塔,然而却又是对故乡失去情义的理由。
闰土的那声“老爷”,最终导致他们彼此隔膜,如果闰土叫一声“迅哥儿”,他们也是一样的结局。
那一把干青豆,不知道润土选了多久,那一份挂念又何尝没有浸湿过他们的双眼,那一声老爷,是多么无奈的圆滑,那埋在灰里的碗碟,是多么另他羞愧,然而故乡最初的遇见最终还是变成了陌路,故乡又少了一个牵挂。
故乡最终成了美化后的伊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