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滄州市
滄州市下轄2個市轄區和10個縣,代管4個縣級市,共計16個縣級行政區。
滄州市,地處河北省東南部、河北平原東部的黑龍港流域,東部濱臨渤海,北部與天津、廊坊接壤,西部及西南部與保定、衡水毗鄰,南隔漳衛新河與山東省的濱州、德州相望。全市總面積1.4萬平方公里。2019年,常住人口754.43萬人,滄州市實現生產總值(GDP)3588.0億元。
☞河北省下轄地級市
市轄區:
- 運河區
- 新華區
縣:
- 滄縣
- 青縣
- 東光縣
- 海興縣
- 鹽山縣
- 肅寧縣
- 南皮縣
- 吳橋縣
- 獻縣
自治縣:
- 孟村回族自治縣
縣級市:
- 泊頭市
- 任丘市
- 黃驊市
- 河間市
滄州市行政區劃圖
功能區
- 滄州渤海新區
- 滄州經濟開發區
- 滄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歷史沿革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設滄縣專區,專署駐滄縣鎮,轄11個縣。
1958年6月,天津市歸屬河北省後,滄縣專區與天津專區合併,稱天津專區,專署駐天津市,同年9月,滄縣鎮改設滄州市(縣級),隨後撤消併入滄縣。
1959年初,撤天津專區併入天津市。
1961年6月1日,恢復滄州專區,並恢復滄州市(縣級),專署駐滄州市。
1967年12月,滄州專區改稱滄州地區。
1983年12月,滄州市改為河北省轄市,行署和市政府同駐滄州市。
1993年7月,地、市合併為滄州市,市政府駐運河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