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鶴壁淇濱區法院:千里之外電話調解 不當得利最終返還

4月22日下午,河南省鶴壁市淇濱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通過電話溝通,與遠在成都的被執行人李某取得聯繫,成功勸說其將不當得利的1萬元返還申請執行人張某。

河南鶴壁淇濱區法院:千里之外電話調解 不當得利最終返還

2019年12月,張某通過銀行賬戶誤將1萬元轉賬到了李某的建設銀行賬戶,張某多次要求李某返還這1萬元,但李某拒不退還,張某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將李某起訴至法院。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由李某分10期向張某履行完畢,如李某未按期履行,自願支付張某違約金0.1萬元。調解協議生效後,李某未按期履行義務,張某再次催要未果,向河南省鶴壁市淇濱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立即與遠在成都的被執行人李某取得聯繫,電話告知李某應儘快向申請執行人張某履行義務。逾期,李某仍未履行義務,執行幹警通過網絡查控方式,將其銀行賬戶予以凍結。

4月22日下午,執行幹警再次通過電話與李某取得聯繫,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義務,河南省鶴壁市淇濱法院法院將會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進行高消費限制,日後將會給其生活、出行、信貸等行為帶來極其嚴重的限制。

最終,李某向執行幹警表示一定積極履行還款義務,並在當天下午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1.1萬元執行款轉賬至法院案款專戶。(毛月月 王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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