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走的程序少不得!半掛車提前接業務想賺一筆,結果被罰4680元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孫燕 通訊員 張鶯鶯

浙江一家汽車銷售公司涉嫌雙重違法,超限運輸,經營者還使用無道路運輸證車輛貨運。最近,公司收到了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司代表來到杭州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高速二大隊杭長中隊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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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掛臨牌被現場攔下

超限運輸被勒令卸貨

10月27日20時,S14杭長(宜)高速公路瓶窯收費站,一輛滿載渣土的六軸半掛牽引車僅懸掛著臨時車牌,被高速二大隊交通執法人員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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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車牌會有道路運輸證嗎?”帶著這個疑問,交通執法人員對車輛仔細進行了檢查。

司機郭某稱,該車輛為新購置重型貨車,這是承接的第一單業務。

他當場出示了從業資格證,但未能當場出示車輛行駛證及營運證。執法隊員要求郭某補齊車輛相關證件,並通知車主前來接受調查處理。

隨後,交通執法人員將車輛引導至指定檢測站過磅稱重。經檢測,車貨總重64.5噸,比核定的質量超出了15.5噸,屬於違法超限運輸,交通執法人員責令其將超限部分進行卸貨處理。

10月28日早上,郭某按照要求叫來了駁運車,將超限的渣土卸貨至核定質量。

沒有道路運輸證

偷偷上路

經調查確認,該公司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但車輛尚未辦理營運證,涉嫌貨運經營者使用無道路運輸證車輛進行貨運。

11月2日,受公司委託,郭某來到高速二大隊杭長中隊處理窗口,申請處理涉案車輛違法超限運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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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處理人員發現該車道路運輸證辦理日期為11月2日,但10月27日就已經上路跑運輸被查處了,這不僅是違法超限運輸案,屬於典型的無證營運行為。

“公司是貸款買的車,10月26日剛買,本想著提前幾天接幾單業務賺點錢,就這麼幾天應該不會被查,沒想到接第一單就被你們給查了,成本太高了!”郭某有些懊悔地坦承。

交通執法人員對郭某進行了宣傳教育,對郭某所在的浙江某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其中超限運輸處罰1680元,無證營運處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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