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伯南布哥州:聯邦政府需要提供高價藥物供應證明

【南美僑報網訊】近日,伯南布哥州聯邦公共部向聯邦政府提出要求,要求後者提供衛生部和相關機構正常向公共醫療系統提供相關藥品的證明,如果沒有如期提供證明,聯邦政府將接收每天1000元的罰款。關於聯邦政府必須向公共醫療系統提供藥品的工作上,聯邦法院已經判決了緊急運送藥品貨物的決定。

以上的應急類藥品主要包括,慢性疾病患者治療的藥品和移植患者的免疫抑制劑類藥品,即:阿巴西普,阿法波汀,比馬託前列素,西那卡塞特,多奈哌齊,恩替卡韋,依那西普,依維莫司,人免疫球蛋白,拉坦前列素,甲氨蝶呤,甲氨蝶呤,甲氨蝶呤,喹硫平,他克莫司,他法米地和曲妥珠單抗等藥品。

伯南布哥州對外聲明,聯邦政府並沒有針對這些藥物提供連續性的供給,因此通過聯邦公共部要求聯邦政府提供藥品證明。聯邦政府通過第五地區聯邦地方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將舉證的期限延期,將逾期提供的罰款減至每天100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