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華基金曝出“老鼠倉”,基金經理與妻子獲利超百萬

2020年的第一張市場禁入決定書,天津證監局給了銀華基金。

根據天津證監局〔2020〕1號行政處罰,周可彥於2013年10月22日至2018年12月26日期間,擔任“銀華富裕基金”的基金經理。

銀華基金實行基金經理負責制,基金經理在做出投資建議或者進行投資活動時,不受他人干預。周可彥作為“銀華富裕基金”基金經理,可以決定該基金賬戶的交易決策,知悉該基金賬戶交易信息。

周可彥與李某涓夫婦共同生活,關係緊密。2013年10月22日至2016年8月23日期間,周可彥在知曉李某涓交易股票的情況下,將其掌握、知悉的“銀華富裕基金”未公開交易信息提供給李某涓,李某涓通過“張某蘭”證券賬戶進行交易。


銀華基金曝出“老鼠倉”,基金經理與妻子獲利超百萬

上述期間,“張某蘭”證券賬戶先於、同期或稍晚於“銀華富裕基金”賬戶趨同交易股票95只,趨同股票只數佔比57.69%;趨同成交金額4450.34萬元,趨同交易合計盈利121.04萬元。

周可彥申辯提出,違法行為未造成損害後果,情節較輕,申請免除5年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措施。其管理的“銀華富裕基金”在2016年市場同類基金收益率平均負兩位數的情況下依然取得7%以上的正收益,並獲得金牛獎。


在工作中一向勤勉盡責,業績突出,得到基金持有人、基金評價機構等各方認可,為全國基本養老金和社保基金管理做出一定貢獻,具有良好的行業聲譽。

公開資料顯示,周可彥,北大光華管理學院MBA。曾任職於中國銀河證券、申萬巴黎基金、工銀瑞信、嘉實基金、華夏基金、天弘基金,2013年8月加入銀華基金,曾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斬獲金牛獎。


銀華基金曝出“老鼠倉”,基金經理與妻子獲利超百萬

天津證監局複核認為,當事人的相關聲譽、業績等情況與其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違法行為並無關聯,不予採納。

天津證監局決定:對周可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當事人在禁入期間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到這裡,天津證監局的處罰就結束了。

值得注意的是,天津證監局既沒有對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也沒有對當事人進行罰款。

的確,案子到這裡並不算完,周可彥還可能觸犯了刑法中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是指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

根據最高檢的立案標準:證券交易成交額累計在50萬元以上的;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15萬元以上的;符合其中之一應予立案追訴。

翻閱過往金融機構員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案件,多數均被判處緩刑。周可彥是否會被移送至公訴機關,以後再看。

銀華基金曝出“老鼠倉”,基金經理與妻子獲利超百萬

法眼整理

早前,銀華基金還有一起“老鼠倉”,2017年5月,證監會公佈罰單,對銀華基金郭建興做出市場禁入決定,郭建興與他們夥同他人趨同交易獲利274萬元,目前,未在法院相關判決上看到郭建興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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