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谈检察】杨志强:建立补植复绿档案,追踪诉前检察建议质效,检察机关的做法值得点赞!


【人大代表谈检察】杨志强:建立补植复绿档案,追踪诉前检察建议质效,检察机关的做法值得点赞!

省人大代表、呼玛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股长 杨志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立足大兴安岭重要生态功能区实际,把大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大兴安岭破坏森林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多发的实际,与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补植复绿管理档案制度的规定(试行)》,得到了地委政法委书记的批示肯定,是在森林资源保护领域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大兴安岭地区是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破坏森林资源相关案件时有发生,针对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修复方式不系统不彻底的现实状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大兴安岭分院提出针对每一起涉森林资源保护类行政处罚案件建立一本补植复绿档案的构想,并积极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认可和积极配合,补植复绿档案管理紧贴大兴安岭森林资源保护实际,补植复绿效果追踪最能体现诉前检察建议的质效,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成为有力抓手。

我认为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推行的补植复绿工作,既对违法犯罪当事人进行了惩戒,又为生态修复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检察机关在克服重重困难的情况下,创新高效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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