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跪著買車”到“集體憤怒”雷克薩斯幹了什麼?

從“跪著買車”到“集體憤怒”雷克薩斯幹了什麼?

雷克薩斯漲價風波目前仍在繼續發酵中……

在如今“車市寒冬”、“一片哀鴻”的嘆息聲中,雷克薩斯可謂春風得意,今年以來,雷克薩斯在國內市場的表現令人驚訝,在車市整體下行的背景下實現了大幅逆市增長:1-8月雷克薩斯累計銷量達126854臺,同比增長24.9%。甚至,在各大車企頻頻使出“打折降價”的促銷手段時,雷克薩斯還需要加價三萬才能提車。

這年頭加價賣車的品牌不多了。許多車友,求爺爺告奶奶,磨破嘴皮,就是為了能少付一點加價的費用、或者是為了能早一點提車……雷克薩斯在中國市場有今天如此亮眼的成績,導致有車友戲稱“跪著買車”。

從“跪著買車”到“集體憤怒”雷克薩斯幹了什麼?

而就在9月11日,雷克薩斯毫無徵兆的突然宣佈漲價消息,其中三款主銷車型ES、NX和UX的漲幅在6000-15000元之間,主要涉及配置方面的調整,升級多媒體系統和安全系統。

已經交了定金,等待提車的準車主,被經銷商要求在原訂單價格的基礎上補齊差價才能提車。

而實際上,雷克薩斯全系車型已基本實行訂單制銷售,消費者簽署了定車合同,廠家才會進入到配車、生產等環節,提車週期一般為三個月到半年不等,但廠家並未為漲價設置緩衝過渡期。也就是說,10月份首批指導價上漲的車型,事實上都已在幾個月前按照原定價與客戶達成購車協議。

此次之所以能夠引起輿論大波,主要是因為消費者已經與經銷商簽訂購車合同、交付定金的消費者,在等待提車時被告知漲價,需要補齊差價才能正常提車,消費者普遍認為這樣的行為違反了契約精神,無法接受簽完合同後再漲價,部分消費者甚至懷疑雷克薩斯是為了要擴大自己的利潤而臨時漲價。

按照目前按照雷克薩斯月銷1.6萬臺來計算,此次漲價風波最多可涉及9萬多名消費者,一旦官方處理不好導致消費者集體退訂,不僅致銷量大幅下跌,更會影響品牌聲譽。

日前,網絡上還流傳著一封雷克薩斯道歉信,對其漲價原因這樣寫道:“由於再次升級了產品配置,不得不變更銷售價格,並承諾向用戶提供與價格提升部分等值的產品和服務”。

實際情況真是這樣嗎?反觀雷克薩斯在國外的表現,同樣升級配置,不僅沒有漲價,而且仍然在優惠促銷……

在剛剛過去不久的8月份,雷克薩斯憑藉月銷29931輛、同比增長4.6%的成績連續第二個月成為美國豪華車銷售冠軍,遠超寶馬和梅賽德斯奔馳。

早在今年6-7月間,雷克薩斯就已經對全美銷售的新車進行了相關升級,而這些升級均為免費。並且經銷商同樣還有不小的優惠。

對於此次雷克薩斯在中國突然宣佈漲價,引起準車主集體憤怒的事件,有部分經銷商表達了與主機廠完全不同的態度,部分經銷商發佈聲明,主動為準車主承擔漲價後的差額:“按照原合同約定價格履行合同,自願承擔官方上調價格後的差額,前提是在漲價前簽定訂購車合同。”。

從“跪著買車”到“集體憤怒”雷克薩斯幹了什麼?

按照我國相關法規,已經簽訂購車合同,並且交付定金的準車主,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

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雷克薩斯漲價造成的問題是,雙倍返還定金並不能補償消費者因漲價而蒙受的經濟損失。要徹底解決問題,需要消費者運用集體力量對廠家施加壓力。為此,消費者協會應該為消費者提供有關服務,代表消費者與廠家談判,維護消費者的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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