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公司有關業績事項問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0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下發的《關於對公司有關業績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20】0383號,以下簡稱“問詢函”),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現將問詢函全文公告如下:

近日,你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以及對我部前期監管問詢函的回覆公告等。公司預計2019年度虧損8,000萬元左右,與前次業績預告盈利出現反差。同時,對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等事項,前後任會計師意見存在較大分歧,需進一步核實相關會計處理的合規性。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規定,請你公司就以下事項作進一步核實和補充說明。

一、根據公告,公司下屬子公司智慧海派業績大規模造假,公司對其相關虛構利潤、應收賬款、商譽等進行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同時,智慧海派破產出表,公司於2019年度確認大額投資收益。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講解》相關內容規定,對於前期根據當時的信息、假設等作了合理估計,在當期按照新的信息、假設等需要對前期估計金額作出變更的,不應作為前期差錯更正進行追溯重述處理。請公司補充披露:

1、公司對智慧海派應收香港合創和盛唐偉業合計14.47億元款項追溯於2018年增加計提壞賬準備。但公司多次函件回覆中明確表示,2018年底未發現智慧海派出現生產經營異常、應收賬款逾期等風險跡象,在編制2018年財務報告過程中,基於當時獲得的信息未發現相關應收款項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此後,根據2019年新的信息發現2018年末已存在款項無法收回的風險。此外,公司前任會計師明確表示,在2018年資產負債表日作出會計估計時,已綜合考慮截至該資產負債表日可以獲取的所有信息,當年會計估計就當時而言是合理的最佳估計,公司追溯於2018年計提壞賬準備依據不充分。請公司補充披露:(1)2019年發現的減值跡象證據及時間,是否影響2018年資產負債表日對應收賬款的會計估計及依據;(2)在公司明確表示當時未獲取相關應收款項減值證據的基礎上,僅根據2019年新取得的信息,追溯於2018年全額計提壞賬準備是否符合前述財政部相關內容規定及依據。

2、公司對智慧海派相關商譽7.57億元追溯於2016年全額計提減值準備。但本次函件回覆中,公司明確表示,在編制2016年財務報告過程中,未發現智慧海派商譽存在減值跡象,此後,根據2019年新的信息對智慧海派重述財務報表後,發現2016年末存在減值跡象,故在2016年全額計提減值準備。此外,前任會計師天職國際再次表示,2016年當年公司無需計提商譽減值準備是合理的。請公司補充披露:(1)結合2016年商譽減值測試過程,說明當時能否獲取智慧海派商譽減值跡象的可靠信息;(2)2019年發現的減值跡象證據及時間,是否屬於按照新的信息、假設等對前期作出的估計變更,憑此追溯於2016年確認商譽減值是否符合前述財政部相關內容規定及依據。

3、請公司充分說明智慧海派鉅額虛構業務及利潤數據的認定是否準確,證據是否充分,是否影響相關追溯調整金額及2019年淨利潤金額。

4、結合上述事項,請公司充分說明智慧海派出表及時點認定、追溯調整事項及金額、確認大額投資收益等會計處理依據,是否符合相關會計準則及是否符合會計信息質量的基本要求,是否涉嫌濫用會計準則的情形。

5、請對差錯更正後定期報告進行審計的會計師、2019年度會計師對上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

二、根據公告,2019年度公司預計淨利潤由盈利7000-10000萬元更正為虧損8000萬元左右,扣非後淨利潤由虧損約30億元更正為虧損約21億元。請公司補充披露:

6、公司子公司部分在產項目由於型號轉型,與型號有關的在產品1.18億元,2020年以來後續訂單變更,不再繼續投產,故將相關在產品全額計入2019年銷售費用和研發費用。請公司補充披露:(1)前期計入存貨的合理性,本次變更計入研發費用、銷售費用的原因和依據;(2)相關費用具體投向及用途,其認定與往期是否具有一致性。

7、公司收購易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股權,公司對相關商譽2,852.54萬元全額計提減值準備。請公司補充披露:(1)商譽相關資產組的經營現狀,詳細說明商譽減值測試相關過程;(2)說明期末商譽減值測試的假設前提、關鍵參數、評估方法等的選取或確定依據,是否與收購時估值相關情況存在差異,若存在請說明差異原因,以及期末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時是否充分考慮上述差異情況。

8、前次業績預告部分事項應列入而未列入非經常性損益,包括公司對智慧海派非商譽部分股權減值損失6.97億元、公司為智慧海派履行擔保形成對智慧海派債權損失3.05億元,由此導致公司2019年扣非後淨利潤髮生變化。請公司補充披露所涉具體事項及列入非經常性損益的依據、前期應列入而未列入非經常性損益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非經常性損益認定錯誤。

請公司全面核實本問詢函問題,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介機構等相關責任人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我部將採取監管措施或啟動紀律處分程序。請你公司收函後立即披露本函件內容,並於2020年4月28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回覆我部並予以披露。

公司將根據《問詢函》中所涉及的相關問題,儘快予以回覆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3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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