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检察|晋安区检察院与晋安区法院首次联合举行民行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学习交流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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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交流人员分别作表态发言。

晋安检察|晋安区检察院与晋安区法院首次联合举行民行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学习交流启动仪式

黄学相

(晋安区法院

民一庭法官助理)

我将尽快适应角色转变,融入检察业务学习,在思想上、行动上积极践行学习交流的使命和任务,并以此为契机,保持法、检两家长期良好的交流学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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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定

(晋安区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我将不负交流目的,在交流岗位上遵守工作纪律和办案规定,积极完成岗位任务。同时做好学习交流的纽带,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审判职能业务交流,不断累积学习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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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邱丽 林昕

编辑:黄炳兴

摄像:张帆

J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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