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28年房子事件後續,現住戶提20萬賠償,房主一方也提新要求

最近這幾天張女士買房被遺忘了28年的事件一直都被大家廣泛關注,現在她找到了自己的房子卻發現房子早就已經有人居住了,這簡直讓張女士無法接受,自己花錢購買的房子,自己沒有住,卻被別人居住了這麼多年,這樣的事情還真是鳳毛麟角。在這件事被媒體報道出來之後,大家都非常關心這件事後續,而現在房子現在的住戶在媒體前現身了,不過他的要求連記者都覺得非常過分。

今天深圳電視臺《第一現場》在微博上面發出了這件事的後續,在視頻中,房子現在的住戶林先生表示,這套房是他們裝修的,然後他們的孩子也是在這裡出生和成長的,他們一家人也住了很多年,突然有一天來一個人告訴他說房子不是他的,這讓他們也感到非常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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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說,現在他可以把房子騰出來還給張女士,但如果他把房子還給了張女士,站在他們的角度就是人財兩空。所以他為了不讓自己人財兩空,就提出了20萬元的賠償,理由是房子裝修花了2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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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林先生說出了自己這樣的要求之後,別說別人,就連記者都覺得他這樣的要求非常過分,記者表示這已經是史上最好的房東(張女士)了,因為房東不但讓他白住了那麼多年不要房租,然後還沒有追究責任,可是現在林先生卻向房東要錢,這真是讓人難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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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表示,他也並不是要錢,他只是訴求裝修費而已,如果房東能夠給他補償裝修費,那麼他就會十分的感激。對於林先生這樣的訴求,張女士的弟弟張先生表示,如果林先生一定要裝修費,他也是可以給的,但是要通過法律來給,但是他給了裝修費,也要向林先生收取租金,所以這件事還得取決於林先生自己。

張先生說,既然林先生已經承認了房子不是他的,那麼自己也會給林先生留出找房子的時間,希望他在下個月6號之前能夠搬離,林先生表示他會盡快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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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這件事來說,不管是法律還是輿論似乎都不站在房子現在住戶林先生這邊,畢竟這是別人合法購買的房子,就算是他們被人欺騙,那也不是房子主人的責任,所以從哪方面來說他都沒有理由不搬走,而他自己也是知道這一點的,但是白白搬走他又不情願,就如同他自己所說,人財兩空,搬走就什麼都沒有了,所以他才會提出了20萬的裝修賠償。

但是當這位林先生提出了這樣的賠償之後,記者問他的時候他都非常沒有底氣,顯然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比較過分的,要不然也不會這樣沒有底氣,如果這套房子是他購買的,為什麼他沒有拿出足夠的證據?其實這位林先生就是不想讓自己損失太大,畢竟到外面租房子也是需要房租的。

往很多網友知道林先生提出了二十萬的賠償之後,都和記者一樣表示很是氣憤,而不管記者還有網友是什麼樣的態度,這件事還需要雙方通過法律來解決,就如同張先生所言,他可以給裝修費,但是給了裝修費就一定要收房租,所以現在還要不要賠償,這位林先生自己得好好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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