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去年1-11月全國批捕各類金融犯罪26765人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7日表示,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批捕各類金融犯罪(包括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18068件26765人,起訴18351件35287餘人。


5月7日,最高檢舉行網絡訪談。鄭新儉在訪談時表示,近年來,金融犯罪尤其是涉眾型金融犯罪呈上升趨勢,打著金融創新旗號的違法犯罪不斷增多,對金融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人民群眾也是深受其害。


鄭新儉指出,面對嚴重金融犯罪,檢察官們敢於動真碰硬,堅持從懲、化、防、治四方面入手,充分發揮經濟犯罪檢察職能,為維護金融安全,守護美好生活貢獻力量。2019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批捕各類金融犯罪(包括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18068件26765人,起訴18351件35287餘人。其中,批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10495件15496人,同比分別上升38%和40%,起訴9152件20290人,同比分別上升40.9%和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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