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區出臺全市首個“河長+檢察長”協作意見

近日,區檢察院、區河長制辦公室聯合出臺我市首個《關於協作推進河長制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河長+檢察長”依法治河模式,創新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在新安江流域(屯溪段)等河域協作聯動生態環境保護治理。

《意見》確定了分工協作、檢察監督、綜合整治、維護公益等工作原則,明確了檢察機關與河長制辦公室在加強聯動協作、開展專項活動、推進生態修復、加強賠償追付監督、普法宣傳等方面的工作內容。

《意見》明確規定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積極完善“兩法銜接”機制。檢察機關與河長辦成立監督協作工作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溝通交流情況,共同研究水資源治理與保護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同時健全信息共享、線索移送、重大案件協商、聯動執法、行政調查案件通報機制,強化橫向協調,協力解決同流域跨部門管理、跨流域汙染打擊及治理難題。

《意見》要求健全完善檢察監督程序,建立“河長+檢察長”機制。建立檢察機關參與河庫生態資源保護工作臺賬,完善公益訴訟、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和犯罪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建立健全“立案監督、批准逮捕、審查起訴、執行監督”一體化涉河涉水犯罪案件辦理模式和線索發現、調查取證、督促履職、公益訴訟等水資源保護機制,開闢涉河涉水案件的控告、舉報、申訴受理流轉綠色通道。同時,向全區六條區級管護河流派駐檢察長(檢察官),形成“河長+檢察長”共同巡河,一線監督,立即辦理機制。

下一步,區檢察院將充分強化檢察監督職能,推進落實水資源管理和水汙染防治責任,進一步增強維護公益合力,為加快建成“河暢、水清、岸綠、景美、人和”的新安江提供檢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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