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誤區!“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一定等於“貨幣資金”嗎?

“輝哥,最近遇到個煩心事,我在審計一家單位的時候,對方會計問了我一個問題,我竟不知道怎麼回答”。在某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小豬感嘆。小豬在事務所工作兩年了,業務能力相當不錯。

財務報表誤區!“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一定等於“貨幣資金”嗎?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

“哦?是什麼事情讓你煩惱了?”我附和道。

“唉,在出審計報告的時候,我把客戶的轉存的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從現金流量表中去除了,會計問我什麼準則這樣規定的,我還真找不出來,只記得前輩都是這麼做的。對方會計說,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怎麼可能和貨幣資金不一樣呢,太奇怪了。”

這個問題,可能大部分人都是一知半解,甚至很多奧迪特在遇到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問題的時候都沒有嚴格遵從審計準則,而直接劃歸進入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中。實際上,這並不太嚴謹。

來,咱們仔細分析一下。

什麼是現金?現金指能夠隨時用於支付的流動性強的現金及銀行存款。

什麼是現金等價物?它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變化為已知金額的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劃重點,投資

財務報表誤區!“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一定等於“貨幣資金”嗎?

現金流量表-簡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是什麼?它是企業與銀行商定的,為獲取延期支付款項而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需預先存入保證金戶的資金,它可以分為兩類,一類保證金是承兌匯票到期後能夠返回到公司賬戶同時可獲取利息,另一類保證金澤則在承兌匯票到期後直接用於支付票據款項。


財務報表誤區!“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一定等於“貨幣資金”嗎?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

通常,該筆資金在承兌匯票到期前企業並無隨時提取的權利,無法直接動用,因此,屬於收到限制的資金範疇,不屬於“現金等價物”

企業在存入保證金時,觸發現金流量變動,根據到期時候是否返回,區別以下情況。

1. 到期能夠返回到公司賬戶

根據企業開具承兌匯票的用途,如果該承兌用於購買企業日常商品、原材料,則存入保證金時應計入“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於保證金退回時,計入“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果用於構建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則存入保證金時計入“支付的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於保證金退回時,計入“收到的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中。

2.到期直接用於支付貨款,不退回公司賬戶

應當直接根據款項實際用途計入“購買商品,勞務支付的現金”或其他項目。

很多企業在存入保證金時,並沒有將該筆支出計入現金流量表,因此現金流量表“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與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科目餘額一致。實際上,根據上述正確做法,兩者應當是不一致的。

因為:貨幣資金項目包含“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包含了受限制的資金,而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則將收到限制的資金予以摒除,因此兩者的餘額並不一定是一致的。

所以,平常編制報表時會計的慣性思維並不可取哦!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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