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接前文,在膛線、火帽、擊針相繼問世後,槍械現代化的最後一錘即將落實,這就是
金屬殼定裝彈的發明。定裝彈的黎明
事實上,在燧發槍時代,就已經有人將彈丸和火藥卷在一起使用了,這種子彈的結構很像菸捲——彈丸是“菸嘴”,火藥是“菸絲”,二者用紙或麻卷在一起,裝彈前先撕開“菸屁股”,倒出一小部分火藥在藥鍋裡,再把剩下的火藥全部倒入槍管,最後裝入彈丸,也有人圖省事,一股腦塞全進去。
但是,相比於金屬殼定裝彈,這種“半定裝彈”少了一個關鍵部件——底火,因而不能算是全備定裝彈,只能算一種“概念啟發”。
燧發槍的“底火”,是由一套裸露在外的“打火”系統充當的,這套系統由燧石(夾)、擊鐵和藥鍋組成,我們可以把它比作“臺式機”,後來出現的擊發槍機則相當於“筆記本”——硬件整合度更高,攜帶、操作也都更方便。
在槍機不斷整合的同時,子彈也在整合。
“上帝創造了人類,而柯爾特使他們平等”
19世紀的美國有一句民諺:“上帝創造了人類,而塞繆爾·柯爾特使他們平等。”南北戰爭後,這句民諺有了新的版本:“林肯解放了奴隸,而柯爾特使他們平等。”
這柯爾特究竟何許人也?民權領袖嗎?當然不是,柯爾特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同時也是一位槍械設計大師,19世紀30年代末,他設計的M1836式轉輪手槍開啟了一個新的時代。
儘管柯爾特M1836式手槍使用的仍然是分裝彈,但它不經重新裝彈就能連發5槍,這是吊打同時代其他槍支的存在——至少在射速方面。
玩過《坦克世界》的朋友都知道“彈夾車”是什麼,初代的“柯爾特”轉輪手槍,戰場定位非常類似“彈夾車”——一次裝填可以連發數炮,射速碾壓其他戰車,但弱點也很明顯——一個彈夾打光後,重新裝滿的時間也是其他戰車的數倍。
除此之外,“彈夾車”遠程精度低、單發威力小的弱點,在初代“柯爾特”身上也都完美復刻。不過,這並不影響“柯爾特”成為南北戰爭中炙手可熱的武器,特別是在騎兵手中。
自古以來,騎兵的單兵戰法就分為兩種:衝擊肉搏和遠距騎射,到了南北戰爭時仍是如此。北方聯邦軍總司令格蘭特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騎手,他的心腹愛將謝里登也是以指揮騎兵作戰見長,他們相信用刀劍決勝才是騎兵的浪漫,但作為主將,不能為了浪漫就讓寶貝騎兵們在白刃戰中和敵人“對子”,靈活的遊走射擊才是最經濟的戰術選擇,而柯爾特設計的轉輪手槍正好給了騎兵們貫徹這一戰術的底氣。
步兵使用的長槍是不適合馬上射擊的,槍管更短的“卡賓槍”專為騎兵設計,但每發一槍就要手嘴並用地重新裝彈,顯然跟不上快節奏的馬戰,雖然以“斯賓塞”為代表的連珠卡賓槍解決了這一問題,但那是金屬殼定裝彈出現之後的事了,在此之前,填補空檔期的是“柯爾特”M1860陸軍版/M1861海軍版轉輪手槍。
一個離職員工的逆襲
以今天的眼光看,“柯爾特”M1860/M1861的射擊準備工作過於繁瑣:雖然名曰“轉輪”手槍,但它的彈巢除了繞自身軸線轉動,就真的沒有其他動作了——既不能向一側旋出,也不能通過槍身中折來方便裝彈,只能通過扳動擊錘來解鎖轉輪,再以一個十分別扭的角度從前端分別倒入火藥、裝入彈丸,再把火帽依次套在尾端環形排列的6個砧座上,儼然就是一支6管的前裝火帽擊發槍。
即便如此,騎兵們仍然對“柯爾特”愛不釋手,因為有了它,騎兵們就能在不放開韁繩的情況下,用單手打出6連發——雖然初代“柯爾特”採用的是單動模式,但擊錘並不緊,用持槍手的大拇指就能扳開,同時視線不離準星,加上其90米的有效射程,足以適應騎射的交火距離。
南北戰爭中,僅北方聯邦軍就訂購了12.5萬支“柯爾特”M1860陸軍版轉輪手槍,南方邦聯雖然受到了軍購封鎖,但也從各種渠道為自己的軍官和騎兵部隊蒐羅了不少的轉輪手槍。
儘管柯爾特在南北戰爭中賺得盆滿缽滿,但十年前一個員工的離職,卻讓他一直難以釋懷。
1852年,柯爾特手下一個名叫羅林·懷特的職員設計了一種新的裝彈機構,它改良了舊式手槍的轉輪,把前後分裝式彈巢改為直通式,並使用一體封裝的彈藥,使得彈丸和發射藥可以從彈巢後部一次性裝填,這儼然就是金屬殼定裝子彈的雛形。
遺憾的是,當時的柯爾特並沒有繼續孵化這一創意的熱情,而懷特則堅持認為自己的設計大有可為。
於是,懷特離開了柯爾特公司,併為自己的設計註冊了專利,即“後裝彈筒通透式轉輪”。
是金子總會發光,事實證明,懷特的設計不僅是金子,而且馬上就要發光。就在他註冊專利的第二年,兩個武器商人找到了他,買下了他的專利,這兩個人你一定覺得耳熟:
賀拉斯·史密斯、丹尼爾·威森。沒錯,日後柯爾特最大的競爭對手,也是未來大名鼎鼎的史密斯&威森左輪手槍的締造者,就這樣闖進了手槍市場,他們帶著已經成熟的凸緣底火彈,配合懷特的後裝通透式轉輪設計,搶先一步開啟了轉輪手槍發射金屬殼定裝彈的時代。
到這裡,我們把手槍放一邊,先回過頭來看看史密斯和威森二人帶來的凸緣底火彈。
“溫徹斯特”十三太保
顧名思義,“凸緣”底火彈的底火是底部邊緣凸起的一圈,呈圓環形,英文叫rim fire,與現代子彈的中心式底火(center fire)相區別。
這種設計雖然在今天看來已經過時,但在當時卻有一個優勢——後一枚子彈的頭部,可以頂著前一枚子彈的底部,不必擔心觸發底火。
基於這一基礎模型,一位天才的槍械設計師本傑明·亨利·泰勒設計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亨利”M1860槓桿式步槍,該槍的槍管下方並排固定著一根長條形的空心管,管子裡可容納15枚子彈,子彈依次頭尾相接,靠管子一端的彈簧頂推,進入槍機,再通過一組精巧的槓桿機構完成供彈和退殼,射手通過扳動扳機護圈即可操作槓桿開合。
在手動連發長槍裡,槓桿步槍的上彈動作可以用“華麗流暢”來形容,後來出現的泵動、栓動兩種上彈方式,既不如槓桿帥,又不如槓桿快——槓桿步槍在老鳥手中,可以打出4枚彈殼同時滯空的射速。
值得一提的是,“亨利”槓桿步槍的開發公司——“紐黑文”公司正是由史密斯和威森創辦的“火山”公司改組而來。南北戰爭結束後,奧利弗·溫徹斯特再次重組了“紐黑文”公司,重組後的公司正是日後大名鼎鼎的“溫徹斯特”連發武器公司。
新公司一成立,奧利弗就推出了亨利步槍的改良版——“溫徹斯特”M1866式槓桿步槍。溫徹斯特公司的僱員納爾遜為該槍設計了一種側邊裝彈系統,解決了老式亨利步槍必須將彈倉整根拆下才能裝彈,並且難以“隨打隨裝”的問題 。
M1866一經問世,立馬在北美掀起了旋風,大批訂單如雪片般飛來,甚至波及到了海外——剛剛平定了太平天國的大清,就是其在遠東最大的買家。
“溫徹斯特”M1866來到中國後,有了一個非常豪橫的綽號——十三太保,因為其彈倉可以容納13顆子彈,一次裝填可以打出13連射,這在手動長槍中是非常持久的火力了。
為戰場而生——馬蒂尼-亨利步槍
“十三太保”的前身——亨利M1860步槍曾在南北戰爭中登場,與之同臺競技的甚至還有落後了三個時代的前裝燧發滑膛槍,無論從什麼指標來看,亨利步槍都是吊打全場的存在,可奇怪的是,交戰雙方都寧願大批採購“春田 ”“恩菲爾德”“夏普斯”等老牌單髮長槍,而對15連發的亨利快槍則淺嘗輒止。
為什麼會這樣?
讀過前兩篇文章的朋友應該不難猜到——一定又是戰術適應性在作怪。
就像線膛槍花了兩個世紀才全面取代滑膛槍一樣,亨利連發快槍或許是單挑的王者,但由於其過於超越時代的設計,導致在軍官們奉行的戰術原則和指揮經驗中,找不到適合亨利快槍的生態位——戰爭不是單打獨鬥,你亨利快槍再牛,也得合群才有得玩。
儘管南北戰爭已經驗證了一個事實:線列戰術已無法適應“ 後來復槍時代”的戰場,但是,歐美軍官們對“一令一動”的指揮模式仍然抱有謎之偏愛,這就導致無論在步槍身上疊加多少改進——來復線、後膛裝填、金屬定裝彈,都沒關係,只要單發模式不被顛覆,軍官們就仍然有掌控全局的信心。
因此我們看到,幾乎在“溫徹斯特”M1866問世的同時,另一種“打一槍,裝一彈”的“懷舊”長槍也在北美悄然上馬,並且在大洋對岸的英國完美履新,這就是馬蒂尼-亨利步槍。
你幾乎可以將馬蒂尼-亨利步槍與羅馬軍團的短劍和標槍相提並論,後者是羅馬帝國軍事力量的標籤符號,前者則是大英帝國紅衫軍團的標誌象徵。
馬蒂尼-亨利步槍身上沉澱著整個19世紀中葉人類槍械設計的全部智慧——膛線設計符合纏度公式的要求,即“口徑的平方與彈丸長度之比乘以常數150”;全面優化的起落式槍機,完美平衡了後膛裝填的進彈與退殼動作;10.21毫米口徑的
鉛頭銅殼定裝彈,採用中髮式底火,兼備強勁的殺傷力和可靠的飛行穩定性……除此之外,馬蒂尼-亨利步槍還配備有當時世界上最可怕的刺刀——長達半米的鋒刃,帶有一定的反曲弧度,即使手持也是一款肉搏利器,與英國外籍僱傭軍常用的廓爾喀軍刀對拼也不落下風,一旦安裝在槍口上,就能在白刃戰中獲得絕對統治力 。
馬蒂尼-亨利步槍在戰場上究竟多厲害?我們下一篇文章專門來寫。
總結&感想
從1836年“柯爾特”轉輪手槍問世,到1866年“溫徹斯特”槓桿步槍誕生、馬蒂尼-亨利步槍上馬,這三十年,堪稱人類槍械設計史上
技術爆炸的三十年——一大批偉大的槍械設計師——柯爾特、史密斯、威森、溫徹斯特、加特林、亨利扎堆登場;一大批天才的設計方案和技術革新密集井噴,包括後來引領了20世紀上半葉槍械發展的兩位大師——勃朗寧和馬克沁,也是在這三十年間出生的。就像那三十年間誕生的名槍一樣,智慧的靈性與機械的美感,洋溢在這三十年的流金歲月中,值得我們回味,也值得我們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