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擋和帶球撞人怎麼分辨?運用到什麼籃球規則?

阻擋犯規和帶球撞人犯規是比較容易混淆的兩個犯規。因此在高速行進的比賽中,對於一起持球接觸的行為,每個裁判都會有各自獨特的見解,但這也是要遵循基本的原則。

題主所說的問題涉及到籃球規則裡面三個原則,圓柱體原則、合法防守位置、時間和距離的因素,再加上防守持球隊員的一些細則。

圓柱體原則

1.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隊員佔據一個假想的圓柱體空間,其包括該隊員的上方,但受如下限定:

(1).前面為手的雙掌,

(2).後面為臀部,

(3).兩側為雙臂和雙腿的外側。

阻擋和帶球撞人怎麼分辨?運用到什麼籃球規則?

佔據一個位置後,隊員可以擁有當前所在位置的上部空間,他可以垂直或向外起跳,並保持原先擁有的位置,直到他重新佔據了一個位置。

隊員離開其原本的垂直位置,與其他已佔據垂直位置的對方隊員接觸,那其則需要對此接觸負責。

在自身的圓柱體內,隊員可以向上伸展雙臂或垂直起跳,此時造成接觸,則不需負責。

進攻隊員的限制:進攻隊員不應該用手臂為自己創造額外的空間,即推人。其也不應該在投籃中或投籃後伸展他雙腿或雙臂去造成接觸。

以上阿里說的是最基本的圓柱體原則,當我們明白了圓柱體原則之後,還需要明白“合法防守位置”和“時間和距離的因素”。

合法防守位置

1.面對對手,並且

2.雙腳著地。

此為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合法防守位置與圓柱體原則相結合就是,一個合法的佔據了垂直空間的隊員。

時間和距離的因素

所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就是,在高速行進的比賽之中,防守隊員和進攻隊員之間要保持一定的空間,並且防守隊員要留給進攻隊員足夠的反應時間。也就是防守隊員不能太過於靠近進攻隊員,或者是太快的移動到進攻隊員行進的路徑中,以至於使得進攻隊員沒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停步和改變方向。

一般防守無球隊員的最短距離是正常的1步。

為什麼說防守無球隊員呢?因為“時間和距離的因素”只適合用在防守無球隊員。

在防守持球進攻的隊員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並不適用。

可能有一些看到這裡就會疑惑了,既然“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不適合用於防守持球隊員,那講來幹嘛?

之所以講出來,是想讓各位能夠更快的理解。

防守持球隊員的一些細則

合法防守位置是可以在一瞬間完成,持球隊員必須料到被防守並且準備停步或變向。

而防守隊員在建立合法防守位置前,即佔據位置前必須是沒有造成接觸的(這一點是需要按照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不是緊咬字眼)。

建立合法防守位置的隊員可以移動去防守持球隊員,但是不得伸展手臂,肩部,腿,腳等阻止持球隊員從他身邊通過(結合圓柱體原則,隊員只是擁有垂直空間,而不得擴大其空間,他可以向上伸展)。

佔據合法防守位置的隊員可以靜立、垂直起跳、側移或後移。

腳步的移動是可以在一瞬間的,只要該移動是側向或後移,而不是朝向持球隊員。

接觸只有是發生在軀幹上,才算進攻犯規。

佔據合法防守位置的隊員可以在其圓柱體內轉身,以防止受傷。

觀看題主視頻之中防守隊員的移動,那可以肯定這是一個好的防守。首先防守隊員是右側移,並且在發生接觸前就已經佔據了合法的防守位置,並且最後接觸時的點是發生在軀幹上。

要實際判斷是進攻犯規還是阻擋犯規,很多時候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但只要掌握了以上的基本點,再加以豐富的臨場經驗,那勢必很快就可以判斷這到底是什麼犯規了。

防守不控制球的隊員,其實也可以在上面所講的規則中得出判斷,只是要加上一個“時間和距離的因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