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公安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蒲汪鎮聚寶官莊村村民姜某在蒲汪村村南其院子西北側菜地內非法種植罌粟,經現場清點,其種植的罌粟數量為650株。姜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三百五十一條,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姜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臨沂# #臨沂爆料# 分享到: 關鍵字: 罌粟 非法 姜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