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在朋友圈賣口罩的,已經進去了

馬克思說過:只要有10%的利潤,它就會到處被人使用;只有要20%的利潤,就會有人蠢蠢欲動;只要有50%的利潤,就會引起積極的冒險;如果有了100%利潤,就會使人不惜甘冒法律的風險;有了300%的利潤時,就使人甘願冒犯罪,甚至狡首的風險。


現在的口罩市場,就有100%,甚至300%的利潤,不少人甘願冒著法律的風險,去發國難財。
浙江仙居縣有個叫方永勝的年輕小夥,他發現販賣口罩是一個巨大的商機,於是在1月28日聯繫到了口罩貨源。生產廠商明確告訴他:這種口罩沒有中間過濾布,只是兩層無紡布製作而成,不能作醫用口罩,也無法阻止病毒入侵。
利慾薰心的方永勝才不管這些口罩合不合格,在朋友圈大肆發佈出售口罩的信息。他幾天時間就賣出了幾萬只口罩,2月1日他在朋友圈裡問:口罩還有人要嗎。
一個朋友在朋友圈勸他:你竟然還敢賣口罩?
他很嘚瑟地回覆說:富貴險中求。我算過了,最多3年,我還年輕,我想試一下。試一下就試試吧。
2月6日,方永勝就被仙居縣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抓住,扭送到了派出所。2月14日,大家都在過情人節,方永勝在看守所接受互聯網法庭遠程審判。
還年輕的方永勝,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離他預想的3年,還賺了4個月。此外,他還被罰了35萬元,他總共倒賣的口罩也只有17萬元,這下可虧大發了。
方永勝這次沒有勝利,他以年輕為資本,富貴險中求,不惜以身試法。最終偷雞不成,反蝕把米,讓人貽笑大方。這種人對法律缺少敬畏,活該!

還有很多像方永勝這樣的人,他們銷售不合格的口罩謀利,還有的人乾脆賣“空氣”,他們沒有口罩,也不想去進貨,只想騙錢。
江西贛州有個小夥子姓王,就叫他小王吧。小王看到很多人買不到口罩,就在網上發佈其有大量口罩的信息。
2月12日,有個口罩倒爺也想買口罩發財,以為小王真有口罩。小王取得了受害人信任,受害人分16次,共打了64萬到小王賬上。同時,小王還從其他受害人那裡騙了40多萬。
總共收到100多萬之後,小王就消失了,也不給受害人發貨。受害人報警,也驚動了小王。
於是小王連夜驅車逃跑,準備跨境逃到越南。到達雲南臨滄,小王感冒發燒了,因體溫過高被疫情卡點檢查站工作人員攔下來,後被接到報警的臨滄警察給抓住,送去醫院隔離治療了。
看來疫情檢查卡點不但能夠攔住發燒患病者,還可以抓住道德有缺陷、觸碰法律的人。
佛山也有個年輕人叫小黃,也幹起了詐騙的勾當,結果被他的媽媽“大義滅親”,親手送去派出所了。
2月初,小黃就在微信朋友圈上發佈他有大量口罩現貨的信息,不少倒爺都聯繫他,想從他那裡購買廉價口罩現貨。全國6個省都有人找他,總共給他匯去了70多萬元。

小黃的異常舉動,引起了媽媽的注意,在媽媽的追問下,小黃將行騙的事情和盤托出。媽媽知道後,快被他氣到吐血了,他們是普通人家,平常並不幹坑蒙拐騙的事。
媽媽不斷地給小黃做思想工作,曉之於情,動之於理。2月10日,小黃坐著媽媽的電動車,來到佛山禪城石灣派出所自首。
警察把小黃帶走的時候,媽媽氣得一直打他,直到小黃被關進去,媽媽突然情緒失控,坐在地上大哭起來。民警只好安慰她,她也被網友稱為“大義滅親”媽媽。
小王因發燒被抓,小黃因媽媽而自首,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詐騙故事,只是眾多疫情期間口罩詐騙案中的冰山一角。
根據公安部發布的信息:截至2020年2月19日20時,全國公安機關累計偵破利用疫情信息進行詐騙案件5722例,累計抓獲犯罪嫌疑人2217名,累計涉案金額1.3億元。
這還只是偵破的案件,還有很多未偵破,以及將發生案件,實際發生的案例數目只多不少。很多參與詐騙的,都是像小王、小黃一樣的年輕人,他們的年齡都很小。
近期各地法院已經宣判的詐騙案件,很多都是90後、95後,甚至連00後都已經登了騙子的舞臺。

這些年輕人,本來都能有大好前程,但被眼前的利益所矇蔽,有些甚至為了幾千元,就走上了犯罪的不歸路,讓人唏噓不已。
有個網友很有才,把一些口罩倒爺空手套白狼的套跟給總結出來。大家仔細看看,不得不佩服這班口罩倒爺的智商,真是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不是因為這次疫情,我還不知道生意還有這樣操作的。
這種看似無懈可擊的套路,實際上也是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如果這個倒爺收到款,還沒發貨前,都有被舉報的可能。只要被舉報,涉案金額超過5000元,他就涉嫌詐騙。因為他沒有貨,卻謊稱有貨,這也屬於詐騙的一種。
即使有貨發出來,進貨價2元,賣4元,100%的利潤,這也涉嫌非法經營罪。法律有規定: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這種套路里面隱蔽著巨大的法律風險,這張套路圖片流傳很廣,一些涉世未深的小年輕,千萬不能效仿。
在網絡上賣口罩,真的有非常多坑,我在這裡列舉一些。

售賣的口罩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但商標有可能是假的,則有可能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最高可判7年。
售賣的口罩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但價格過高,則很容易觸犯非法經營罪,這個前面講過了。只要售賣的口罩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賺取的利潤在1萬元以上,就有判刑的危險。
售賣的口罩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則有可能觸及銷售偽劣產品罪,只要金額達到5萬元以上,都要判刑。
售賣的口罩標準不符合醫用,如醫用N95或者醫用外科口罩,則有可能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沒有金額限制。
很多人都不是醫療器材行業的人,對於口罩的標準、質量、真假都沒有辨別能力,即使你不想犯罪,也有可能被別人坑了而犯罪。
我覺得有一句話說得很好:最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第一批在朋友圈賣口罩的,已經進去了


第一批在朋友圈賣口罩的,已經進去了。你還敢再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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