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受保護!洛陽發佈的這些侵權案例要引以為戒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程慧娟 通訊員 孫懷真

銷售冒牌櫥櫃、內衣,其他品牌電機卻換了西門子的銘牌……這些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必受處罰。在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4月26日)來臨之際,洛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2019年查處的知識產權典型案例。2019年期間,洛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以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為重點,從嚴查處了一批案件。

【案件一】銷售假冒“兔寶寶”櫥櫃,被罰五萬元

2019年9月6日,洛陽市西工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位於洛陽榮達建材城C館35號的洛陽市西工區泉達建材商行涉嫌經銷假冒“兔寶寶”櫥櫃。該局立案後立即組織執法人員進行調查。

經調查,2019年4月份開始,馮某與伊某合夥在榮達建材城從事品牌為“兔寶寶”整體定製衣櫃經營,伊某與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底簽訂“兔寶寶”整體定製衣櫃經銷商授權書,雙方商定用名稱為“洛陽市西工區泉達建材商行”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但在經營期間,伊某採用在洛陽周邊廠家加工後自己加上封邊條(帶兔寶寶LOGO)的辦法生產“兔寶寶”櫥櫃,追溯封邊條(帶兔寶寶LOGO)來源,伊某稱是從鄭州買來的,經德華兔寶寶裝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書面鑑定報告認定是侵犯該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涉及商標侵權產品價值14600元。

伊某的行為屬於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洛陽市西工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洛陽市西工區泉達建材商行作出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二】銷售冒牌“美人計”內衣,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2019年6月21日,新安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稱新安縣城關旭泰服飾店銷售侵犯“美人計”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店進行檢查,發現在其銷售的商品中,涉嫌侵犯“美人計”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女士內衣16套。

經調查,當事人於2019年6月初,以每套85元的價格購進標註為“美人計”商標的女士內衣16套,在其店內以每套160元的價格用於銷售,至被查處之日尚未售出,當事人無法提供合法來源。

2019年6月27日,經“美人計”註冊商標持有人鑑定,該商品屬於侵犯“美人計”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其立即停止銷售,沒收侵犯“美人計”註冊商標專用權女士內衣16套,並處罰款4000元。

【案件三】關林市場35戶商家銷售侵權商品

洛陽市市場監管局接專利權人舉報,稱洛陽關林市場35戶商家銷售涉嫌侵犯其專利號為201630047677.0和專利號為201630047676.6兩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刮絲器產品。

經洛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現場調查,認定洛陽關林市場35戶商家銷售的產品構成專利侵權,侵權產品均系外地購入後銷售。執法人員隨後向35戶商家講解宣傳了專利有關法律知識,35戶商家當場收回尚未售出的侵權產品並作出不再銷售的承諾,商家的行為得到了專利權人的諒解,最終雙方和解。

【案件四】偽造“SIEMENS”銘牌銷售假電機,涉嫌犯罪

2019年7月10日,洛龍區市場監管局接舉報,稱所購買的設備中8臺水泵設備涉嫌假冒品牌行為,洛龍區市場監管局隨即立案調查。

經查,上海某公司駐洛辦事處客戶經理田某代表公司與河南某公司簽訂了一份冷卻設備定貨合同,其中合同約定的是西門子品牌電機的冷卻設備8臺。合同簽訂後,上海某公司稱只能供應東方威爾品牌電機的冷卻設備8臺。為了公司業務和辦事處業績,上海某公司駐洛辦事處主任王某和田某商量後,私刻了上海某公司和河南某公司的公章,偽造兩份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隨後,上海某公司按新合同約定將使用東方威爾品牌電機的8臺冷卻設備送達洛陽。王某為使與河南某公司的合同順利履行,通過網絡聯繫,找人做了8個“SIEMENS”的銘牌,銘牌下方刻有“SIEMENS STANDARD MOTORS LTD.”標識,將8臺冷卻設備上使用東方威爾品牌電機的銘牌去除,換裝上“SIEMENS”的銘牌。經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對上述8臺電機進行鑑定,上述產品非西門子公司或該公司授權的任何單位所生產,系假冒註冊商標的侵權產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王某的行為侵犯“SIEMENS”註冊商標專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一條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九條之規定,鑑於王某侵犯“SIEMENS”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違法經營額達278920元,已涉嫌犯罪,移送至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案件五】網上銷售冒牌布鞋,被罰8萬元

2019年5月29日,偃師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劉某某在偃師中飛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二樓倉庫銷售涉嫌商標侵權布鞋,執法人員現場查扣涉嫌商標侵權布鞋10種。

經查,劉某某2013年5月在鄭州合盛商貿城從事鞋業經營,辦理有一個體營業執照,2013年10月以該執照在阿里1688設立網店從事網絡銷售布鞋,後於2018年5月註銷該營業執照。2017年1月,劉某某租賃了位於偃師市山化鎮東屯工業區的偃師中飛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的場所,在網店經營布鞋。

執法人員到杭州市濱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批侵權商品進行了取證。經對比線上及線下商品,共發現有19種布鞋屬於使用近似商標行為,合計非法經營額共計327590.24元。該案由杭州捷利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鄭州合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斐樂體育有限公司等相關方出具了證明材料及鑑定報告。

劉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鑑於劉某某積極配合,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責令劉某某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2547雙,罰款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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