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屯昌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陳賢禮涉嫌受賄、翫忽職守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陳賢禮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十萬元,所得贓款予以沒收。陳賢禮當庭認罪認罰:“我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無異議,我真誠地認罪、悔罪。”
陳賢禮,海南省屯昌縣原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歷任該縣鄉鎮黨委書記及其他多個單位一把手,2010年10月開始擔任該縣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2019年8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陳賢禮被屯昌縣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同年12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日常監督,發現項目背後藏貓膩
陳賢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被發現,要從紀檢監察機關的日常監督說起。
2017年,屯昌縣紀委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縣糧食局經濟適用房建設存在諸多問題,且該項目竣工驗收後數年未依法進行結算審計。隨後,紀檢監察機關委託縣審計局對縣糧食局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審計。2019年,屯昌縣紀委監委再次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該縣糧食局經濟適用房項目費用進行會計鑑定,發現了有關問題線索:縣糧食局按約定的協議價與承包方進行結算,致使多支付第三方前期諮詢服務等費用。
這麼大的項目竟未進行結算審計,還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是失職瀆職還是有別的什麼原因?經分析研判,屯昌縣紀委監委決定深挖這一問題線索。
順藤摸瓜,挖出異常交易
順著這一線索,屯昌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發現了異常:縣糧食局一把手陳賢禮與商人梁某之間存在異常交易——近幾年,陳賢禮每個月都給梁某轉賬,且數額相對固定。
根據紀檢監察機關以往查處的案例,商人老闆與領導幹部之間的不正當利益往來多為商人老闆送、領導幹部收,陳賢禮與梁某之間怎麼反了過來?陳賢禮給梁某轉的是什麼錢?
結合工作人員發現的其他問題線索,屯昌縣紀委監委決定對陳賢禮有關問題線索進行初核。經初核後,2019年8月,屯昌縣紀委監委對陳賢禮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同時採取留置措施。
“在任糧食局局長期間,我收過樑某一些禮品禮金……”調查初期,陳賢禮選擇性地交代了他曾幫助商人老闆梁某獲得項目以及多次收受禮品禮金的問題,卻絕口不提他給梁某轉賬一事。
“談談每個月給梁某轉賬的事情。”在後續的訊問中,調查人員拿出銀行交易賬單,讓陳賢禮說明問題。
此時的陳賢禮終於明白“紙包不住火”,如實交代了自己的問題:“梁某送給我一套支付了首付款的房子,我每月向他支付後續貸款……”
經查,陳賢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不正確履行職責,未依法對工程項目進行結算審計,造成國家經濟損失。2019年12月,陳賢禮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舉一反三,查漏補缺抓整改
“我之所以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歸根到底還是自己沒有守住廉潔底線,沒有對那些別有用心、企圖用小恩小惠套近乎的人保持應有的敏感與警惕,最終被‘圍獵’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回憶從前,陳賢禮後悔不已。
據瞭解,陳賢禮第一次突破底線是他剛任糧食局局長不久。
2011年,根據屯昌縣委縣政府要求,擬由縣糧食局牽頭,在該局管轄空閒土地上開發建設經濟適用房。陳賢禮回憶,項目確定後,一些商人老闆便開始想方設法接近他,這其中就包括梁某。
起初,接受過多次警示教育的陳賢禮心中十分警覺,後來發現梁某隻是朋友交往般地約他喝茶吃飯,便漸漸放鬆了警惕。一來二去,陳賢禮已然把梁某當成了“好朋友”。
“後來,梁某向我提出了想承攬經濟適用房工程,他擔心我拒絕,還特意說明只要給他提供一些資料,其他的不用我費心。等他拿到了項目,好處少不了我的。”聽了梁某的話,陳賢禮雖有猶豫,但更多的是心動,“當時就想,總聽別人說權力不用就過期作廢,再看著求自己辦事的老闆出手闊綽,生活瀟灑,心裡更不是滋味,就答應了梁某的請求。”
陳賢禮收下了梁某的2萬元紅包和2瓶茅臺酒。此後,梁某順利承攬了該縣糧食局牽頭負責的經濟適用房建設前三期工程。每收到一筆項目撥付款,梁某就按照事先約定的2%給陳賢禮回扣。
後來,梁某得知陳賢禮在海口沒有房子,便投其所需,送給他一套已支付首付款的房子。
“梁某和陳賢禮偽造了一份房屋轉讓協議和收據,但是陳賢禮認為過戶稅費過高,就沒去辦理手續。”審查調查人員告訴記者。
就這樣,陳賢禮收下了這份“大禮”,開始每月向梁某轉賬支付銀行貸款。相應的,陳賢禮又將該局第四期經濟適用房建設和兩個糧食儲備倉庫建設項目交給了梁某承建。陳賢禮由違規違紀開始,逐漸陷入了違法犯罪的深淵。
針對此案暴露出的問題,屯昌縣紀委監委一方面通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納入巡察監督範圍、強化跟蹤監督等方式,加大對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的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另一方面,針對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案件發現的問題,加強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查找問題根源,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對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舉一反三、查漏補缺,堵塞監管漏洞。(記者 詹君峰 通訊員 王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