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日月山”埋屍案今日宣判,39人被判刑!

來源:青海公安微信公眾號

原標題:“日月山”埋屍案宣判

2020年10月30日上午,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備受社會關注的“日月山”埋屍案即張成虎、馬成等39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被告人張成虎、馬成一審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馬富錄、馬登月等37人分別判處二十三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海南州中級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成虎夥同被告人馬成組織、領導人數眾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且較穩定的犯罪組織,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支持該組織活動的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在西寧城東區、湟中區,玉樹藏族自治州曲麻萊縣秋智鄉白的溝金場、私家車非法營運、百德屠宰場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張成虎、馬成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張成虎、馬成等人及其成員為了組織利益,自2000年以來,採取持槍射擊、持刀等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作案2起(其中未遂1起),致1人死亡、1人重傷;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作案2起,致3人輕傷;糾集或者夥同他人多次實施強拿硬要、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等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作案11起,致4人輕傷、1人輕微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手段勒索他人財物,作案11起,數額特別巨大;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作案5起,致2人輕傷,具有毆打、侮辱情節;以威脅手段強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作案1起,情節嚴重;開設賭場,作案144場(次),抽頭漁利457萬元,情節嚴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手段搶劫他人財物,作案1起;持械聚眾鬥毆,作案1起,致1人重傷;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作案1起,情節嚴重;實施違法事實5起。

青海“日月山”埋屍案今日宣判,39人被判刑!

青海“日月山”埋屍案今日宣判,39人被判刑!

海南州中級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成虎、馬成等39人分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強迫交易、開設賭場、搶劫、聚眾鬥毆、誣告陷害、騙取貸款、合同詐騙等罪,經該院審判委員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規定,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青海“日月山”埋屍案今日宣判,39人被判刑!

↑“青海公安”微信公眾號截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