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寧肯養著別人的兩個女兒,也不給自己兒子一分錢生活費!

前夫寧肯養著別人的兩個女兒,也不給自己兒子一分錢生活費!

今天早上送完孩子路上,遇到了原來的同學小娟。

小娟也剛送完孩子,正準備步行回家。

我們這裡比較偏遠,氣候也非常冷,看到小娟在寒風裡獨行,有點心疼她,請她上車,故意說我要繞去辦事,順路。

前夫寧肯養著別人的兩個女兒,也不給自己兒子一分錢生活費!

我這樣做的原因是從小到大和小娟小學初中高中都在相同的學校就讀,知道她是個很好的人,平時不會為難別人,不給人添麻煩,比較內向,品行都不錯的,也知道她去年剛離婚,和孩子經濟比較緊張。

小娟上車後,我原本想和她聊點別的,不提離婚的事,可誰想,小娟氣得一口一口的喘氣,不住地拍著胸口。

前夫寧肯養著別人的兩個女兒,也不給自己兒子一分錢生活費!

我問她怎麼了,她說真的要氣死了,剛剛送兒子上學的時候,看到前夫開車送他二婚的兩個女兒,當然不是他的親生女兒,是那個女人帶的女兒。

其實不僅小娟想不明白,連我自己都想不明白,一個男人能壞到什麼地步?可以丟下自己的兒子不管死活冷暖,卻天天早起開車送別人的女兒 ,是故意的要氣小娟嗎?就算要氣,也切切實實操心下兒子好嗎?

因為在小娟後來和我的聊天裡我知道了,男人離婚後一直沒有管過兒子,甚至一個電話都沒有打過,法院判的撫養費更是連個影子也沒有的

小娟有一次氣不過,打電話責問他,他卻無賴地講,說養育孩子原本就是女人的事情,以前小娟不用掙錢,天天就帶個孩子還不知足,因為他一點過錯(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就鬧著要離婚,那麼有本事就自己過去!

聽聽這些話真是心疼,大家說說,這是個做爸爸,做老公的人該說的話嗎?

再怎麼不行,婚離了,兒子總是自己的,總比後老婆親,比後女兒親吧?真的過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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