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與農民工玩“躲貓貓” 周口城北分局民警“硬核”追回血汗錢

“感謝政府,感謝人民警察,幫我們追回了血汗錢。”4月27日上午,在城北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院內,47歲的李軍紅和工友們從川匯區副區長晉瑞英、城北分局局長朱成剛等人手中接過80餘萬元“血汗錢”,這一刻,他們的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李軍紅是川匯區人,2019年初,經人介紹,他承包了川匯區一家正在施工項目的內外牆粉刷、地坪、防水等雜活。一年下來,他帶領80多名工友起早貪黑、保質保量地完成了任務,可是臨近春節時,另外一名合夥人張某卻攜款消失了。工友們聚集到李軍紅家中催要一年的血汗錢,他無數次撥通張某打電話催要未果。

於是,李軍紅等人將此事反映給了川匯區人力和社會勞動保障局,經過調查取證情況屬實後,該局工作人員責令張某二日內足額髮放全體勞動者工資,張某以各種理由拒不支付。

2020年3月底,城北公安分局接到川匯區人力和社會勞動保障局移交案件後,立即指派治安大隊民警介入調查。為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治安大隊孫千成大隊長、劉彥偉教導員帶領民警連續數日加班加點,放棄休息,核實拖欠工資款數目,多次上門對犯罪嫌疑人張某及其家屬通過講政策、講法規,進行法律宣傳,警方試圖與張某交流溝通,並闡明利害關係,在多次傳喚未果的情況下,4月24日,警方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將張某網上通緝。4月26日,張某在鄭州一小區內被警方抓獲。面對警方的審訊,在強有力的政策敦促下,張某家屬通過多方籌措,最終將拖欠農民工的80餘萬元工資籌集到位。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連接: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且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於該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月1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將開始施行,以保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體系、監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懲處有力的執法機制為目標,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農民工工資不能拖欠,這是道德底線更是法律紅線。在此,我們呼籲農民工朋友,在遇到此類情況下要妥善使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當遇到此類情況時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進行舉報維權: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撥打全國舉報熱線12333。  

2、到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申請支付令。

(平安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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