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过后乌兹别克斯坦将迎来哪些新变化?

据详实新闻网记者报道,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对部分法规做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国家对80号汽油的油价调控。

取消对80号汽油和柴油(包括ECO品牌)的油价调控,炼油厂仅通过交易所进行销售。

由国家财政拨款成立传统医学科学实践中心(国立医疗机构)。

在医学院和卫校开办传统医学发展中心。

此外,还将在全国各地的医院开设传统医学诊室。

3.各地区将集中种植草药

正在建设草药种植加工园区,并在各地推广草药种植。

4.烟酒制品采用新的消费税税标

根据规定,乌国的烟酒制品将采用新的消费税税标。

5、政府机关推行数字化办公

国家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系统与数据资源库,在信息的采集、存储和处理过程中,将统一使用以下识别码:

•个人—个人识别码(ПИНФЛ);

•企业—税务识别码(ИНН);

•房地产—地籍号;

•地址—地理代码;

•车辆—车辆识别码。

6、对检察官的新要求

只有在当事方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检察官才可以从法院调取案卷。

7、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

将对学前教育(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自5月1日起,一周5个工作日的幼儿园,收费平均上调15%。

8、在博斯坦利克区试行新的房屋租赁税务规定。

从2020年5月1日到2021年5月1日,在博斯坦利克区(Бостанлыкский район)试行行新的房屋租赁税务规定。在试行过程中,个人如要出租别墅、个人住宅等居住用建筑时,必须要有地税登记证,该证可到当地税务机构免费办理。

9、提高教育系统部分职工的薪资水平

高等教育部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的薪酬等级等同于高校校长,主任助理与副主任薪酬等级等同于高校副校长,局处级领导薪酬等级等同于高校系主任,首席专家薪酬等级等同于高级讲师,资深专家薪酬等级等同于讲师。

10、建筑行业将实行新的验收程序。

对于低风险的建筑工程项目,将逐步取消现行的完工验收程序,改由国家或地方的建筑检查部门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编译: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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