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驾驶“鬼火摩托”抢小卖部被追赶致一死一伤,追赶人被批捕

两少年驾驶“鬼火摩托”在村里小卖部抢夺后逃跑,被店主追赶后致一死一伤,近日,涿鹿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

两少年驾驶“鬼火摩托”抢小卖部被追赶致一死一伤,追赶人被批捕

2020年4月1日晚20时许,被害人杨某某(14周岁)、王某某(15周岁)和于某某、李某、郭某驾驶两辆摩托车至涿鹿县某村唐某某经营的小卖部门前,杨某某一人进入唐某某小卖部先假意购买了一箱啤酒和一箱饮料,并将啤酒饮料搬至门外,随后再次返回小卖部说要购买一条“珍品云烟”,在唐某某为其取香烟时,杨某某趁其不备将香烟抢夺后跑出小卖部与王某某驾驶摩托车向村外逃窜,于某某、李某、郭某驾驶摩托车在后紧随。

两少年驾驶“鬼火摩托”抢小卖部被追赶致一死一伤,追赶人被批捕

唐某某发现商品被杨某某抢夺后立即安排妻子报警并驾车追赶,杨某某、王某某二人为摆脱追赶加速前行,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杨某某和王某某摔落倒地,王某某受伤,杨某某当场死亡。

两少年驾驶“鬼火摩托”抢小卖部被追赶致一死一伤,追赶人被批捕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定性问题上,多方考虑案件当中的证据情况,对案件当中被害人的年龄、作案工具、嫌疑人的行为、事故发生的过程以及被害人死亡的原因都作了大量的分析和论证,最终认定,该案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对此你这么看?

来源: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法律人那些事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